资源枯竭的“神话”:资源枯竭型城市产业转型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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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研究背景

如果仅仅用经济学理论分析自然资源对国家、地区或者城市的影响,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有利于国家、地区或城市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的提高。作为一个最基本的生产要素禀赋,自然资源的发现与开采使生产可能性曲线向右上方移动,扩大了产出边界,从而增大了福利水平。但是,产出可能性的扩大并不自动保证真实产出也会到达边界前沿:正如萨缪尔森等指出的,这些自然财富并非必然是天赐之福,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旦发现自然资源,几乎总是诱发豪强势力介入争夺,导致战争动乱,人民陷入水火。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创造出了增长和稳定上的“中国奇迹”,但是,2005年8月,中央政府却下达了一项非常坚决的命令:政府官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必须在一个月内从煤矿投资中撤出资金,否则,严厉惩处。参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显然,“比抢银行来钱都快”的高收益,吸引一些官员入股煤矿,而官煤勾结导致了矿难频发,“资源诅咒”的风险出现了。参见《公职人员拒不从入股煤矿撤资的底气从何而来》,2005年9月22日,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20050922/18281991720.shtml; 《山西官煤勾结黑幕重重 地方官称不敢再查》,载于《瞭望东方周刊》2005年11月14日。本章开始的两个引子引用了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家对自然资源所起作用的警告,以及这个警告对中国的适用性。

1996年,中国的经济“软着陆”成功,经济增长放慢了速度,第二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国虽然没有遭到直接冲击,但金融危机给东南亚及周边国家带来的沉重打击,无疑给中国政府提出了警告:如果不能迅速解决国有企业软预算约束难题,那么,国有企业给银行留下的沉重呆坏账包袱注定会压垮金融体系。在当年底召开的“十五大”上,中央政府提出了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改革目标。1998年,国企改革迈开了步伐,国有企业的体制性负担开始剥离,允许企业按照实际需要确定雇用人员,同时,中央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着手建立三条保障线,支持国企改革加速。城镇劳动者及其家庭遭受了严重的就业冲击。

1998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吴邦国同志总结当时的就业形势时,特别指出:“东北、西北、西南的一些老工业基地和纺织、煤炭、军工、森工企业较为集中的地方……部分下岗职工长期没有正常收入,生活困难。”资源型城市出现群体性事件的消息开始被媒体披露出来。研究资源型城市的增长、就业和社会稳定问题成为一个非常紧迫的现实问题。本章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介绍本研究使用的主要数据;第三部分介绍学术界和矿业部门对资源型城市划分标准的界定,以及本研究所采用的标准;第四部分介绍中国资源型城市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指出中国资源型城市在旧体制下是重工业优先增长战略的执行者;第五部分介绍资源型城市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历程,在中央政府渐进式改革策略下,这里的改革较晚,处于经济转型序列的后端,这是理解资源型城市今天困难的关键;第六部分,介绍中央政府为了推动资源型城市的改革,给资源型城市出台的特殊政策——11号文件;第七部分介绍两个陷入困境的资源型城市转型的试点状况;第八部分简要分析中国矿业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进程,指出中国资源储量下降的体制性成因。最后是本章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