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统规统建
新和村15组靠近场镇,共130余户,是该村距离场镇最近的一个村民小组。该组在这次地震中受损失非常严重,仅有一栋房屋没有倒塌。在地震之前该组房屋较为集中,多修在石亭江河坝。该组的经济水平在全村居于首位,因为靠近场镇,可以在附近工厂务工,同时可以种植蔬菜、经济作物。另外,从事个体经济的农户也比较多,但大多数还是兼业户,没有完全脱离农业生产。
5.1 征地与划拨土地
最初,当地采取的重建方式就是原址重建,各自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建。后来,当地政府在援建方昆山的牵线下联系上了澳门红十字会,澳门红十字会补助该组每户15000元,但是要集中修建。当地政府选择15组的原因是该组距离场镇最近,近水楼台先得月,可以把该组作为一个灾后重建的示范点打造;同时该镇修建了很多公共基础设施,如学校、医院都是占用该组的土地,可以作为一定的补偿。
15组靠近场镇,场镇基础设施的建设都是占用该组的土地,即为了公益需要,集体土地划拨给场镇使用。15组被占土地共有35亩,地震之前公益设施建设占用20亩,地震之后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建中统规统建集中修建占用15亩。公益事业土地的补偿是国土局直接拨付,由组上统筹,组上再按照户口平均分配给该组村民。失地农民还可以享受国家的社保,但是资金构成上国家占40%,私人出60%,由于该组达不到平均每家一户人购买社保,为了平均,该组就从划拨土地出让金里面补差。购买社保的这部分村民就转为城镇户籍,属社区管理。当地农户不是所有的家庭成员都转为城镇户口,为了照顾当地村民的利益,虽然有的户籍变了,但是房屋修建过程中仍然计算宅基地。当地村民在由散居变集中修建时,原来的宅基地面积较大,集中修建是按照人均35平方米,这就存在一个补差问题。该组的村民就认为应该按照划拨土地每亩五万元补偿,但是该组只认可土地的重新调整和用公田款作补偿。占用同样的土地获得的补偿不一样,在村民中就引起了不满,不满很快变为上访,用组长的话来说就是“认死理,私心重”。
5.2 宅基地的选择
重建方式和重建位置已定,接下来就是每家每户宅基地的确定。最初,修建方是计划按照家庭人口构成分成三个小区,即60平方米的一部分,90平方米的一部分,120平方米的一部分,这样修建不仅布局结构比较完整,同时可以节约一定的建筑成本。抱着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这一方案很快遭到村民的否定。位置分布第二套方案是按照不同的户型修建成三部分,每一栋楼编一个号,抓阄确定宅基地的位置。这一方案也没有得到确定,很多村民以前是一个小院子,都愿意一个院子集中居住,不愿意分散。最后当地政府采取了一个折中的方案,以原分布为主,即把原来大院子中房屋的布局复制到集中修建点,顺序按照以前院子的布局为准,散户就采取抓阄穿插到两边。
该村集中修建点房屋的户型是援建方昆山委托上海设计院设计,户型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综合了川西民居中的很多元素和符号。户型确定之后是承建商的选择,当地政府采取招标确定。经过层层筛选,最后确定了三家承建商。确定了承建商,当地政府动用各方资源来核算造价,承建商报价是每平方米750元,最后经过讨价还价达成协议为每平方米720元。
5.3 资金的构成
该组房屋修建的过程中资金结构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国家建房补助金1.6万元,澳门红十字会补助1万元,昆山援建资金户均8000元,国家贷款2万元。其中国家建房补助金由政府出面提前拨付给承建商,昆山援建资金由村民自行领取,国家的建房贷款是专款转到户主的账户“一折通”。该组的建房速度还是比较快,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全部框架都已经成形,但是在2009年8月的时候施工进度停了下来,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资金不到位。澳门红十字会当初承诺的是三次拨付补助金,“基础”起来给5000元,“圈梁”打起来给5000元,最后完工给5000元。8月答复变成“圈梁”弄好给5000元,验收合格给1万元。当地村民也向政府沟通好多次,都没有明确的答复,一分钱也没有转移到村民的账户。
另外,很多村民也没有把国家的住房贷款交给承建方,当建筑队去收钱的时候就找各种理由,高兴给就给,不高兴就不给,拖欠建筑队工程款已经形成了一种风气。村民也有自己的理由,认为修建好的房子空间距离与图纸设计上有差距,合同上约定的是2.8米,但是老百姓认定的是3米,因为其他自建的房屋都是3米。集体的争议使得建筑队以停工应对,房屋修建的进度也近于停止。访谈中,村干部认为像这种统一建设的模式,资金就应该由集体统筹,政府应当管这个事情,把钱发到老百姓手里想重新收起来就不容易了。还认为如果采取了统一规划自行修建,烦心的事情也会少很多。如果要统一就要统到底,特别是重建资金的统筹。
5.4 聚居与生产、生活
统一规划统一修建,原来的散居变成了聚居,以后村民的生产生活将会发生相当大的变化。该组组长的设想是以后每家每户出一点钱,请几个人专门负责打扫居住区的公共卫生,另外可以组织年轻人成立一个安全巡逻队,既可以保证安全,又可以节约成本。聚居的格局也意味着很多农民以后很难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也是该组以后发展的方向。
5.5 房屋的变迁
地震也成为当地房屋变迁的重要因素。访问该村年龄较大的老人,追忆房屋变迁的经过。新中国成立前,该地农房中最多的是草房,只有富裕的家庭修建的是砖木结构的小青瓦房。后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草房逐渐消失,更多的村民盖起了小青瓦房,但是很多墙体用的是土砖,形式也比较简陋。改革开放以后,该村的房屋有了很大改观,大多数村民修建了砖木结构的小青瓦房,但用的是窑灰砖,这也是地震中倒塌比较严重的重要原因。也有些先富起来的村民修建了楼房,但是比例较低。地震之后村民大多修建的是平房,基本是现浇,有的还是框架结构。村民不修建楼房的原因主要是害怕地震。
5.6 小结
统规统建具有规模效应,视觉效果较好,基础设施规划方便。在统规统建中,国家的介入程度最深。宅基地的位置确定是由政府统一协调确定,基础设施是由政府统一规划修建,修建过程中也是全权包办。从表面上看,这种选择应该是最经济的,但是面临政府与村民之间的信任问题。村民总是担心政府与建筑商勾结,采用劣质建材,无法保证建筑质量。所以在房屋验收阶段,村民总是找各种理由拒绝交付房款。另外,政府包办房屋的修建,不排除一部分村民有“搭便车”现象。这对于个人效用最大化目标来说当然是理性行为,然而假设大家都习惯于这样的行为模式,那么在客观上就增加了获得公共福利的成本和难度,显然这一导向与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