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德国人的传统分析:从历史角度看经济问题
当你行动时,你的意志的准则能够经常同时成为普遍立法的原则。
——康德
德国,地处中欧,在历史的进程中,它慢了半拍。当古典经济学出现和成长之际,德国的工业落后英国也落后于法国,大土地所有主仍居重要地位;政府实际上是专制的。个人主义哲学在英法大为流行,在欧洲大陆的法国达到了支配地位。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对地处欧洲大陆中心的内陆、经济已落后的德国,无疑是强烈的冲击。但是,德国是一个有自己历史传统和思想文化根基深厚的国家,外部的潮流并没有冲垮德国,而是在自己的文化思想发展的基础上寻找超越的道路。表现在经济学上,就是形成了很具日耳曼色彩的经济思想,即后人所称的历史学派。
德国人经济学的哲学渊源
在德国,一脉相承的思想,与作为古典经济学基础的个人主义哲学迥然不同。斯密写作他的《国富论》,所考虑的国家财富是个人财富的总和。在他看来,就财富而论,国家不过是各个人的总称;斯密所规定的政府职能,限于国防和司法,经营邮政,为“普通人”提供教育便利以及规定借款利率的最高额。但在德国的土地上,人不被认为是追求物质利益的利己主义者,而偏于强调追求人和自然的精神的或内心的真理。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国家主义色彩非常浓厚。大哲学家康德(1724~1804年)发展了一种义务概念。人们可以是自由的,但既然自由了,他们就应对别人有一种义务:“当你行动时,你的意志的准则能够经常同时成为普遍立法的原则。”这是绝对命令的一种形式。这个命令含有这样的意义,即某人运用他的自由时不应当触犯别人同样的自由。接替康德的哲学家弗希特(1762~1814年)和继后的黑格尔(1770~1831年)比康德更进一步。弗希特在个人意志后面又看到道德意志,或宇宙目的,或上帝,他的意志融入个人意志之中。黑格尔把这个概念综合成为一个包罗万象的哲学、社会和历史的观点。
从黑格尔的观点看,人的本性并非个人主义的。人的目标并不是要追求一大堆欲望的满足。人的目标是通过他的一切才能的协调发展,不但为他自己取得成就,而且要和别人的发展共同前进。进步是走向自由的;但是包含着个人和集团之间冲突的自由概念,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伦理上都是幼稚的。真正的自由表现在和别人的结合,表现在家庭、教会和国家之中。取得这种自由的人所表现的欲望是社会欲望。他将要求社会有好处的东西,确实是为他自己好,但也是为别人好。要达到这种境界,个人必须找出他在社会中的地位,他的意志或目的必须成为社会意志、社会目的。
黑格尔
这种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在哲学家们论述财产所有权这个深奥问题时,也有清楚的表述。康德认为财产所有权是正当的。不过,这一正当的理由是通过财产的不平等取得的,因为拥有财产是个人对于社会所作贡献的报酬。但是,一个人取得财产所有权影响着社会其他的人们,而政府是代表这些其他人们的,因此财产所有权应取得政府的同意。费希特把财产所有权与社会义务联系起来。他说,作为国家的公民,农业家必须对国家的需要作出贡献。除非他作出这种贡献,他就没有财产,因为他没有履行使之成为他的财产的合同。国家转给公民的一切财产的合法目的,是这种财产必须正当使用来满足国家的种种需要。
财产所有权是黑格尔整个哲学体系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他认为,所有权是不能用个人所有这样的说明来完全理解的,虽然它是完成个性所必需的。个性通过所有权来表现,国家要保护财产所有权。像其他权利一样,财产所有权应当受到国家主权的管辖。国家主权的运用,是指向普遍的目的。他也认为,财产所有权是不平等的,说正义要求各人的财产一律平等这种主张其实是错误的,正义所要求的仅仅是各人应该拥有财产而已。
这样一种个人自由、个人意志,必须与国家目的、国家意志一致的哲学,就是对当时日益盛行起来的排斥国家作用的个人主义的回答。它构成了德国经济学的哲学基础。
新旧历史学派
经济学中的历史学派从1843年起支配了德国的经济思想,(该年,威廉·罗雪尔发表著作《历史方法观的国民经济学纲要》)直到1883年出版了卡尔·门格尔的著作《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经济学方法的研究》为止。除罗雪尔外,这一学派的主要成员有希尔德布兰德(1812~1878年)、卡尔·克尼斯(1821~1898年)。他们被称之为旧历史学派经济学家。新历史学派经济学家首推古斯塔夫·施穆勒(1838~1917年),其次还有卡尔·毕歇尔(1863~1941年)、瓦格拉(1835~1917年)、克纳卜(1842~1926年)、桑巴特(1863~1941年)和韦伯(1864~1957年),他们都是德国大学的教授。
罗雪尔(1817~1894年)和他的继承者认为,经济组织和学说必须同时间和地点,也就是说必须同环境联系起来。罗雪尔相信,古典经济学并不是古典学派经济学家自己假定的那样具有普遍适用性,它的适用性只限于它所出现的社会。要发展一种一般适用的经济学,必须研究各种社会以及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这种研究必须采用归纳法。一般概括或原理的发现,必先考察这些原理所能应用的环境资料,经济研究必须和历史学家以及后来统计学家的工作结合起来加以探讨。罗雪尔解释他的历史研究方法如下:
罗雪尔
“我们的目的在于记述各个国民在经济方面想了些什么,要求些什么,发现了些什么;他们做了些什么努力,有了些什么成就;以及他们为什么要努力,又为什么获得成功。”
“所谓国民并不是由今天生活着的个人的单纯组合构成的。因此研究国民经济的人,就不能仅仅满足于对现代经济关系的观察。……对过去各文化阶段的研究同考察现代经济关系具有同样的重要性。”
“各个国民是这样紧密地联系着,如果缺乏对总体的观察,就不可能对个别的国民做出任何根本性的观察。同时,过去的国民……已经灭亡的国民,它们的发展过程都已成为一种完结的存在摆在我们面前,给我们特殊的启示和教训。如果新的国民经济表现出一种同过去国民经济相类似的倾向,我们在认识这种倾向时就可以从这种类比关系得到极为宝贵的启示。”
“历史的方法对任何一种经济制度绝不轻易地一律予以颂扬或一律予以否定。——经济学的主要任务在于指出:为何以及如何逐渐发生‘从合理的变为不合理的’,‘从幸福的变为有害的’。”
古典经济学家的抽象方法受到了历史学派著作家的批评。特别遭到反对的是古典学派接受明白的自私自利作为普遍存在的经济动机假定。他们指出,动机要比这复杂些,而基于自私自利的解释并不能普遍应用。
罗雪尔及其追随者都否认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普遍规律,不承认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受普遍经济规律制约的共同道路,只承认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各自发展的特殊道路,认为从理论上阐明政治经济学的普遍规律是不可能的。罗雪尔说:古典学派“唯一的错误是主张它们有普遍的适应性。一种经济理想不能适合每个国家人民的不同种类的欲望,正如一件上衣不能适合一切人的身材一样。罗雪尔及其追随者主张,经济学应成为一种研究各个民族经济发展特殊道路的科学,即《国民经济学》。罗雪尔说:“我们的目的是单纯地描述人的经济本性和他的经济欲望,考察适于满足这些欲望的各种制度的规律和性质,以及他们所达到的大一些或小一些的成功程度。”另一历史学派重要人物克尼斯说,政治经济学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对历史过程的描述。重历史史料的搜集,是新旧历史学派的共同特点。
新历史学派的主要代表为古斯塔夫·施穆勒。他出生于德国威特堡的公务员家庭,26岁开始任教于哈勒大学,6年后任斯特拉斯堡大学教授,1882任柏林大学经济学教授直到1912年退休。他一向热心政治活动,在从事教学期间也不断为德国的统一出谋划策并担任普鲁士上议院议员。他的主要著作是《一般国民经济学大纲》。
施穆勒比早期的历史学派更为强调经济研究要从历史的综合阐述出发,依次前进,以期达到对特定的各个时代各民族和经济状况的研究。早年的施穆勒像当年的历史学派学者一样,拒不承认有什么一般的经济规律。一次在柏勒召开的有世界各国参加的统计会议上,他听到当时还是小人物的意大利人帕累托提及“经济的自然规律”时,便插话说:“先生!并没有自然规律。”帕累托问道:“很熟悉柏勒吗?”他回答说:“当然。”帕累托又问:“你知道这里有用餐不要付钱的饭馆吗?”施穆勒回答说:“肯定没有,但是有便宜的饭馆。”帕累托说:“啊!你已有经济的自然规律了。”施穆勒无话可说。在他的晚年,他不再像早期的历史学派那样反对社会规律的存在了,承认经济生活中有它的规律性,只是怀疑古典经济学的方法是否有能力发现这些规律。
施穆勒注重历史统计资料的研究,他称自己的研究方法为历史统计方法,他的这一方法为后来美国经济学的发展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他刊登了大量有关社会经济问题的著作,但未总结出什么科学规律来(唯一可以算作的成果是他的追随者、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根据多年研究比利时工人家庭的生活费用,于1895年提出的“恩格尔规律”)。仅仅罗列一大堆史料,还不能说明问题,所以说,这样一种研究方法有它的局限性,但比较纯粹的逻辑演绎,它强调事实资料,这又是它的特点,这也是为什么德国历史学派的方法在美国能大行其道的原因。
西方经济学家后来在评介历史学派的时候,一般都承认,历史学派成员对于古典学派的批评虽然有时趋向极端,但其中仍旧包含了许多真理。假若把经济学只看做社会一个方面,即寻求财富和分配财富的研究,那么必须承认,它的资料和结论有必要同整个社会其他方面的资料和结论联系起来。现在比以前更要承认,所谓经济规律通常不过是应用于特殊场合的通则而已。即使是根据过去行为归纳得来的通则,这些通则也只有在环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才能够用来进行预测。
验证与启示:从本国历史研究中寻找经济发展道路
怎么确定一国经济发展的道路?这对于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一般规律”的普遍适应性必须受到尊重,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不能忽视本国国情,重要的是从本国历史整体研究中寻找经济发展的道路。这就是德国历史学派给我们的启示。
一国的国情,就是一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全面情况,它们相互依赖。不考虑本国的国情,移植外国成功的模式,除非外国的国情与本国差别不大,否则会“水土不服”。就像一个人体要移植另一个人体的器官,如果两人的情况不合,会产生排斥反应一样。德国与英法两国都是基督教文化国家,从本质上应没有多少差别,但德国完全是内陆国家,精神、制度和产业革命都比英法两国滞后,经济发展存在差距,这使德国有自己的不同国情。在德国近代以来的经济发展中,德国一直拒绝英法(美)模式,在发展个人主义自由市场经济的同时要求国家发挥必要的作用,要求经济发展符合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求。后来的历史证明,德国是一个经济发展相当成功的国家。
这样的国家还有日本。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大力推行国内变革,“脱亚入欧”。但日本在学习运用西欧个人主义自由市场经济模式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保持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发挥日本传统上的“集体主义”、相互协调的“和”文化的影响,建立了一个内部关系相对比较“和谐”,国家整体协调的经济发展模式,成功地发展起了日本经济。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国国家能不顾本国国情,借助外国经济发展模式而可以取得成功。当前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其中有许多崇拜西方个人主义自由市场模式,如许多非洲国家,但几乎没有成功的。唯一的例外是南非。但我们知道,南非在很长时期内一直是葡萄牙人统治,他们占据了南非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核心地位,因而西方的个人主义自由市场制度很大程度上能促进南非经济的发展。但对于那些部落文化仍然发挥极大影响,经济和制度建设非常落后的国家,引入个人主义自由市场经济,很快就使这样的国家陷入混乱。
当然,什么事情都不能过分。德国历史学派过多地强调了历史性和民族性,从而过分夸大了国家的作用,过多地要求生产和分配适合道德和公平的正义标准,会产生另一种问题,即否认一般规律的作用,促长民族主义狂热,使国家经济走向国家主义经济极端。德国曾经出现过法西斯主义,日本曾经出现过军国主义,就是明证。
总之,学习别人的经验,重视一般理论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但不能代替我们对历史和现实情况的详细调查研究,不能代替对经济、政治、文化等全面资料的统计、归纳和分析,一个适应具体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制度体制和战略,将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图16 一件上衣不可能适合所有人的身材,过去我们津津乐道的经济规律,其实不过是适于某些特殊场合的通则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