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及江西省融入路径研究:基于赣鄂湘发展战略比较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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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一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1.长江中游城市群概况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孝感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衡阳市、娄底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鹰潭市、新余市、宜春市、萍乡市、上饶市及抚州市、吉安市的部分县(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504/t20150416688229.html。土地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万亿元,年末总人口1.21亿人,分别约占全国的3.3%、8.8%、8.8%。长江中游城市群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2.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客观环境

(1)历史渊源深厚

长江中游城市群山水相连、人文相亲,自古以来就有着特殊的文化渊源,经贸往来非常密切,具有发展成为跨区域特大型城市群的深厚历史基础。

(2)区位条件优越

长江中游城市群临江达海,经济腹地广阔,拥有一批现代化港口群、区域性枢纽机场以及铁路、公路交通干线,基本形成了密集的立体化交通网络,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在全国综合交通网络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3)经济基础较优

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优势明显,工业门类较为齐全,形成了以装备制造、汽车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航空、冶金、石油化工、家电等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迅速。

(4)资源禀赋丰富

首先是自然资源储量丰富。长江中游城市群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山水田园相依,森林覆盖率高达60%,降水量在800到1000毫米以上,河网密集而均匀,森林资源、水资源丰富。同时,由于特殊的地质构造环境,长江中游城市群成矿条件优越,矿产种类丰富,主要矿产资源分布集中。特别是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稀土金属矿产资源优势明显。

其次是科教事业发展迅速。长江中游城市群不仅自然资源储量丰富,而且其科教事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也越来越突出。特别是以武汉、长沙、南昌为核心的高水平高校、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发展迅速,产研融合、校企合作优势越发明显,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5)城镇化基础良好

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中心的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发展迅速,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生态环境容量较大,城乡区域发展趋于协调,2014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55%。

(6)合作交流密切

目前区域内跨省交流合作平台已达30多个,自2012年初签订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基础设施、产业、市场、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合作迅速展开,各省会城市先后签署了《武汉共识》《长沙宣言》等协议,咸(宁)岳(阳)九(江)小三角、九江与黄冈跨江跨区合作开发、新(余)宜(春)萍(乡)与长株潭合作等重点地区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

3.长江经济带建设是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必要途径

长江经济带位处国土中心,横贯东西、连接南北,资源丰富、经济发达,客观上具有缩小东中西差距的物质基础,将成为推动全国经济东中西联动和全面振兴的最佳战略区。通过建设长江经济带,构建沿海与中西部地区相互支撑、良性互动的新格局,让长三角经济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经济区三大“板块”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连接起来、要素流动起来、市场统一起来,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衔接、优化升级和新型城镇集聚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是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布局。

长江中游城市群汇集了中部地区大量的人口和产业,是中部地区主要的城市集聚区之一,是支撑中部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主导地区,在我国未来空间开发格局中呼应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是国家规划重点地区和我国经济“第四”增长极。长江中游城市群是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支撑,是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区域,长江经济带的建设有利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中部地区实现更好更快发展。通过长江经济带的建设,可快速集聚生产要素,构建起强大的产业集群和城市集群,有效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快速增强城市的集聚辐射功能,有助于发挥长江中游城市群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利用长江流域的巨大交通便利,增强长江中游城市群整体竞争力,在国家发展大格局、特别是中部崛起战略中,成为中部地区具有强大集聚作用和辐射作用的核心增长极,是加快实现中部崛起的必要途径。因此,长江经济带建设,不仅符合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而且符合各个经济板块不同的发展要求,特别是有利于把中部地区城市群作为经济主体加以整合,实现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中的产城融合,实现区域发展格局的创新和升华。

4.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建设为江西省绿色崛起提供重大机遇

城市群的发展对实现国土空间功能分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逐步加快了城市群发展的步伐,国家级城市群规划的空间范围逐步由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发展。在“十一五”规划中,中央明确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的部署,2015年1月成渝城市群入选国家级城市群,同年4月国务院批复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正式确立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我国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大背景下,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有利于跨区域整合优化资源要素,探索城市群合作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培育形成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引领和带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有利于深化长江流域经济合作和开放开发,形成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协同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

江西省作为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组成部分,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对其既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也是一次十分严峻的时代考验。江西省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消除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与同处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湖北、湖南两省合作共赢,提高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影响力。通过推动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引导人口和产业合理集聚转移,培育和发展优势产业,建设跨区域互补型产业基地;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建设沟通沿江区域的交通网络,使得区域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和紧密;沿江经济带的建设能进一步促进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建设,完善江西省城市体系与空间布局,发挥城市群对经济腹地的拉动作用;建立区域合作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与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一起,走绿色崛起的发展道路,构建区域生态经济发展新模式。江西省必须紧紧抓住这次难得的发展时机,乘势而上,从根本上改变相对落后的局面,成为长江经济巨龙中的重要一环,实现富裕和谐秀美的“江西梦”。

(二)研究意义

1.为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融合模式和分工方式选择提供科学依据

2014年国务院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长江中游城市群被定位为“推动国土空间均衡开发、引领中部地区甚至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中游城市群各城市之间组团发展将促使生产要素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优化配置,着力提高生产力,对促进中部地区的发展乃至辐射全国经济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长江中游城市群目前仅处于规划成长期,要达到上述未来愿景,重点和难点是如何让城市群中各个单元城市能够实现一体化发展和协同发展。这就需要在分析赣鄂湘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的条件和现状的基础上,对赣鄂湘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关键障碍进行识别,确立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的融合模式。

2.为提出江西省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原则、融入模式及政策提供思路

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提出较晚,仅从2012年才正式进入启动和建设阶段,因而目前对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相关研究较少。针对赣鄂湘三省在产业结构、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层面,尤其是在城市群,重点城市发展情况层面,纵观已有研究,尚无清晰细致的探讨。而赣鄂湘三省各自的比较优势是什么,存在哪些合作竞争关系;融入的关键障碍是什么;已有的相关政策规划是什么,这些政策规划是相得益彰还是互相矛盾。这些问题也尚无深入研究。通过本研究将初步摸清上述情况。

虽然长江中部城市群规划的提出,为江西省带来了一个重大的发展契机和平台。但由于国家财力有限,所以每个重大决策和政策都是以点带面。在与经济实力相对较强的湖南、湖北争夺长江中游城市群这块大蛋糕时,江西省作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省份,只有在充分挖掘比较优势,挖掘自身潜力,识别关键障碍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融入模式、路径和政策,才能使江西省更快地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中,并在长江中部城市群的规划、形成、成熟的各阶段谋求最大发展,利用此契机实现后发优势。

3.推进中西部地区政府主导型城市群一体化建设理论创新研究

作为我国中部跨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典型,长江中游城市群代表了一类城市群的发展,即经济基础较薄弱、市场发育程度较低、一体化程度不高。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进行城市群一体化实践,需要不同于以往的理论。在城市群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宏观背景下,需要通过解决省内区域合作以及多中心结构城市群的一体化等问题寻找突破口。当前,与长江中游城市群类似的城市群逐步崛起,包括中原城市群、川渝城市群、关中城市群等在内的多个城市群都将面临一体化发展的区域协调问题,因而针对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代表的一类城市群的研究可以对城市群和区域一体化理论有所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