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社会学评论(第6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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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生代农民工:用行动表达诉求

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之间的差异,并不简单在于晚出生一二十年的年龄差异。年龄差异固然存在,但在其背后是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造就的时代差异。与经历过“文化大革命”、三年自然灾害的老一代农民工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195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有19人,196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为88人,还有135人出生在1970年代。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是伴随着改革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郭于华等在2011年一篇文章中已经指出,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中国劳动力大军主体之时,也就意味着一个新时代的来临——抗争时代的来临。郭于华、沈原、潘毅、卢晖临:《当代农民工的抗争与中国劳资关系转型》,载《二十一世纪》2011年4月。在那篇文章中,郭于华等列出了2010年5月5日至6月6日在我国发生的6起农民工罢工抗争事件。在这份名单的最后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省略号。这一系列抗争事件的主角正是新生代农民工。

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更为积极地通过各种“行动”表达自己的诉求。面对劳动争议,新生代农民工频频参与维权,通过群体抗争来主动争取权益。当然,新生代农民工的“行动”并不仅仅是诉诸群体行动,他们也会采取劳动仲裁等依法抗争的方式。此外,新生代农民工还通过频繁地换工作、以“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表达对微薄工资和恶劣劳动环境的不满。更重要的是,新生代农民工不但在行动,而且是在大张旗鼓地行动。他们开始在各种公共媒介上,特别是网络、微博等新媒体上主动争取发言的平台。2012年年初,各种媒体上都出现了对“农民工”这一称谓的讨论。新生代农民工不但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参与了这次讨论,而且表明这次讨论的实质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在积极表达自己的身份认同:他们强调自己已经不再是“农民”而是“工人”,努力为自己“正名”。

新生代农民工是新时代的新工人,他们通过自己的行动创造新时代。

(一)抗争:新生代与新时代

郭于华等在文中列举2010年5~6月间的6起农民工罢工事件,只是我国近年来各类农民工劳动争议的一个缩影。广东省是我国的沿海经济大省,劳动用工量长期居于全国首位,有学者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测算,2010年广东省农民工总量为2635.89万人,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10.9%,同时也是广东省常住人口的25.3%。参见夏凌燕《广东省农民工问题研究》,载《数据》2011年第12期。广东省每年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也居于全国前列。由广东省总工会主办的2011年度“广东工会论坛”透露,2009年广东省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数达到31.7万宗,同比增长5%,其中3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达1391宗。2010年以来,劳工群体性事件愈发突出,据广东省工会系统的不完全统计,2010年百人以上规模的停工事件就有百起以上。《2011年度广东工会论坛开坛》,载南方工报网(广东省总工会机关报网站), http://www.nfgb.com.cn/NewsContent.aspx?id=25490。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2010年广东省共上报停工事件63起,涉及6.5万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积极应对措施有力全力提升劳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载广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网,http://www.gdemo.gov.cn/yjjl/gdyjjl/201102/t20110222138240.htm。《南方日报》报道显示,2010年度的这些突发事件平均涉及人数上升幅度达20.87%。《工资集体协商遭遇“玻璃门”》,载《南方日报》2011年11月9日A08版。

广东省的数据透露出近年来我国的劳动争议增加,劳工群体性事件频发。2011年度“广东工会论坛”总结了当前劳动争议的两个特点。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开始成为劳资冲突事件的主角。另一方面,暴露出近年来很多劳资冲突事件中的一个显著特点,即雇主没有违法,但劳工仍不满意——他们是在争取更高层次的合理权益。在我们的调查中同样可以看到:新生代农民工不但积极参与抗争,而且主动争取利益,而不再是被动地维护被侵害的权利。

1.新生代在抗争:积极参与群体维权

我们的调查统计了参与过群体性维权活动的农民工比例,新生代中有4.5%的人参与过群体性维权。中山大学社会学系在2006年对珠三角的调查显示,农民工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比例为12.5%。见蔡禾等《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而同一课题组在2010年的调查中,发现这一比例变为了2.8%。见刘林平、雍昕、舒玢玢《劳动权益的地区差异——对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外来工的问卷调查》,载《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跟我们的调查问卷一样,两份问卷都是询问:在整个打工生涯中,是否参加过集体行动?所以,中山大学社会学系两次调查中的数据差异,并不能说明2010年参与过群体性事件的农民工人数骤降。仔细对问卷的设计和实施进行考察,可以判断调查数据的出入主要是由问卷设计的方式造成的。中山大学2010年的问卷详细询问了农民工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具体情况,这一点与2006年问卷只是简单询问“是否参与”不同。考虑到问卷调查中的“访问效应”(interview effect),可以判断:当问卷对农民工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询问时,农民工很少汇报自己参与过该类事件。我们的问卷调查中也存在相同的问题。在询问“是否参与过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前后,我们的问卷向问卷填答人详细询问了“权益受侵害经历”与“群体性活动”的具体情况。这降低了被访者汇报参与群体性维权活动的意愿。因此,我们问卷调查所得的参与比例,无论新生代的4.5%,还是老一代的5.0%,应该都比农民工实际参与群体性维权活动的比例要低。这个比例看似不高,但考虑到我国新生代农民工1亿左右的总人数,数百万人参与过群体性事件,这一数字仍然是相当可观的。我们的调查还发现,老一代农民工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比例(5.0%)略高于新生代(见图1)。但统计分析显示,这种代际差异并不显著。也就是说,截至2011年,新生代中参与过群体性维权的农民工的比例与老一代农民工的比例大致持平。不过,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老一代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年数(12.4年)是新生代(4.3年)的3倍(见图2)。考虑到这种显著的时长差异,仍然可以做出判断:两代农民工在群体性维权活动的参与程度存在明显差异。

图1 两代农民工群体维权的参与

图2 两代农民工的外出务工年限

老一代农民工外出打工时间长,他们遭遇到权益受伤害的情况也应当更多。事实上,根据我们的调查数据,老一代农民工中权益受损的比例(19.5%)也明显高于新生代(14.1%)。对两代农民工权益受侵害的比例和参与群体抗争的比例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尽管新一代农民工权益受侵害较少,他们参与群体性抗争的比例却不低于工作时间长、权益受侵害更严重的老一代农民工。因此,可以判断,新生代农民工对群体性维权活动的参与,比老一代农民工更积极。中山大学社会学系对珠三角工人抗争行为的研究也表明,即使不考虑农民工外出务工年限的差异,随着年龄的减小,农民工参与集体行动的概率会提高,年轻的农民工参与群体性维权活动的经历更多。见蔡禾、李超海、冯建华《利益受损农民工的利益抗争行为研究》,《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2期。

与新生代在行动上积极参与群体性维权活动类似,新生代农民工参与集体行动的意愿也更强烈。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见图3),无论是自身权益受损,还是身边的亲友、老乡、同事权益遭受侵害,甚至与自己不相干的其他工友面临不公待遇,新生代农民工都明显比老一代更愿意参与到相应的群体性维权活动中去。

图3 两代农民工的集体行动参与意愿

课题组成员在珠三角的田野调查中也注意到了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参与各类抗争的取向,特别是南海本田事件对新生代农民工抗争的影响。2010年5月,广东佛山南海本田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工人(以下简称南海本田工人)因不满工资低等原因开始了集体罢工。半个月后,在资方同意提高工资的前提下,南海本田工人复工,并在此后的一年间与资方持续进行了多次工资协商。直到2011年6月25日,工人才与资方达成最后协议,一线工人每月增加611元工资收入,比原工资增加了32%。《南海本田工资集体协商案始末》,载《小康》2011年第8期。《小康》杂志是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杂志社创办的政经类杂志。在南海本田事件中,以新生代为主体的本田工人充分展示了新生代农民工积极抗争的意愿和赢得抗争的能力。在2010年5月17日至6月4日的罢工行动中,面对来自资方和政府的各种压力,本田工人积极组织起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协调行动,并与媒体和社会力量紧密联系互动,保持了长达半个多月的团结和士气。我们在田野调查中发现,在2010年5月罢工之前,南海本田的工人们就已经明显地表达了他们积极行动的意愿。在对南海本田工人的访谈中,一位工人谈判代表明确地描述了他们在罢工前就在酝酿的强烈抗争意愿。据这位新生代农民工的描述,在罢工前,很多工人在日常交流中并不是简单地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抱怨,而是坦率地对工友说:“等我走的时候我一定要做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让他们觉得我不是那么好惹的!”访谈编号:fsbt203051。

南海本田事件的社会效应之一是使新生代农民工看到了行动的力量,鼓励他们更加积极地以抗争行动捍卫自己的权益。数据显示,南海本田事件之后,广东省有100多家企业爆发了罢工。见“A Political Economic Analysis of the Strike in Honda and the Auto Parts Industry in China”,载国际工会联合会香港联络处网站,http://www.ihlo.org/LRC/W/000710.pdf。我们的田野调查发现,卷入这股罢工潮的企业中,工人的构成以新生代为主。当时“富士康连跳事件”引发的震动尚未平息,南海本田事件让新生代农民工看到了以积极的抗争行动(而不是像富士康工人那样以自杀来表达不满)来争取权益。南海本田事件是新生代农民工积极抗争的旗帜,也是新生代农民工抗争意愿和抗争能力的展示,其行动方式和诉求对于整个农民工群体具有引导作用。

2.新生代的抗争:主动争取利益

把南海本田事件作为新生代农民工积极抗争标志性事件的原因之一是,这次罢工的诉求体现了当下新生代农民工抗争的特殊之处。南海本田工人罢工并不是由资方违法引起的。本田工人要求的是增加工资,而不是补发被克扣的工资。这就表明,新生代农民工的抗争诉求开始发生变化:他们的抗争已不再局限于被动地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是主动争取更多的利益。Chan, Anita. 2011. “Strikes in China's Export Industries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The China Journal 65.

同时,在南海本田事件中,以新生代为主体的工人还在经济诉求之外,明确提出了制度诉求。在2010年5月至6月的罢工期间,南海本田工人对企业工会表达出明显的不信任,甚至无视工会的存在。在罢工结束前的工资协商中,工会就已经“完全被职工抛弃了”。引自《南海本田工资集体协商案始末》。这是广东省总工会巡视员孔祥鸿的描述。工人们在罢工中,除了提出增加工资等经济诉求外,还将“重组工会”列为他们的主要目标。这一制度诉求导致广东省、市、区镇四级工会联合工作组的进驻,并在随后的半年内对企业工会进行了改组。工会小组长、车间分会委员和主席都由南海本田工人民主选举产生;在此基础上,南海本田工人还增选了公司工会委员和副主席。企业工会三级组织的改组,保证了南海本田工人诉求表达渠道的畅通,确保了随后工资集体协商的顺利进行。

事实上,新生代农民工主动争取更多权益的行动并非始自2010年的南海本田事件。在2005年,大连的十几家日企员工就在三个月内先后罢工,并提出了加薪要求。根据媒体的报道,在这一系列的罢工事件中,17岁至22岁的新生代工人是绝对的主力。谌彦辉:《大连日企员工罢工事件调查》,载《凤凰周刊》2005年第34期。对珠三角农民工相关口述资料的收集,也记录了南海本田事件前的数起为谋求加薪而导致的罢工个案。郝仁:《珠三角抗争工人口述集》, 2011年,内部文稿。然而,南海本田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南海本田工人不仅提出经济诉求,而且还提出了制度诉求,确实表现出新生代农民工抗争行动的新方向。更多的新生代农民工积极行动起来,在经济诉求之外,以各种方式呼吁制度变革,要求改革甚至重组工会制度、建立常规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在2011年夏季和2012年冬季的田野调查中,本课题组的成员对珠三角的11起罢工个案进行了详细调查(见表1)。

表1 珠三角罢工事件中的工人构成与抗争诉求

∗表中所列的企业名称均为化名。

①从表中可以看到,工人构成是与企业的行业高度相关的。由于汽车制造业对工人技术有一定要求,所以汽车制造业是以中高学历的新生代农民工为主。相比较而言,电子行业中工人的受教育程度要略低,这与此行业多为劳动密集型有关。

②罢工前工人的工资刚刚上涨了250元,公司的福利也比汽三好。然而,由于汽三罢工后工资加了800元,汽四的工人决定进行罢工,争取更大的工资上涨幅度。

③汽五厂的罢工是在受到汽一厂罢工影响的情况下发生的。汽五厂与汽一厂是同一家跨国公司的关联企业,汽一厂的罢工造成了汽五厂的停产,同时,汽一罢工的详情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很快传播到汽五厂,进一步刺激了汽五厂的工人。另外,汽五厂的工资长期以来就比汽一厂低。所以,尽管汽五厂的新生代农民工以初等学历为主,在汽一厂的激励下,也提出了与汽一厂类似的利益诉求和制度诉求。

比较这些罢工个案的参与者和他们的抗争诉求,可以发现,不同工人构成的罢工,诉求也有较大差异。在那些老一代农民工仍占相当比例,或者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程度主要为初等教育的工厂中(汽五除外),罢工通常只是为了捍卫自己受损害的权益:或者要求补发被克扣的工资,或者要求企业遵守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或其他保障劳动权益的规定。而在工人构成以新生代农民工(特别是受过中高等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为主的工厂中,工人罢工并不止步于取得法律规定的基本工资,而是进一步要求增加工资,明确提出建立工资调整制度和完善工会制度的要求。也就是说,低学历的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在抗争行动中有更多的相似之处,他们的抗争通常只是要求补偿自己受损的权利,而很少主动争取更多的利益。然而,对于中高学历的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他们的抗争目标不仅是积极主动地为自己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而且往往提出明确的制度诉求,期待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来保障自己的经济诉求。就是说,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提出了推动制度变革的权利诉求。

3.主动参与依法抗争在对农村基层抗争的研究中,学者们注意到了当代中国农民在抗争中不但会注意遵守法律规定,而且会以法律为武器要求各级政府遵纪守法。我们的调查在对新生代农民工抗争的分析也注意到了类似的倾向。关于农民抗争的相关讨论,可参见:李连江、欧博文《当代中国农民的依法抗争》,载吴毅主编《乡村中国评论》第3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第1~18页;于建嵘《当前农民维权活动的一个解释框架》,载《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2期。

从新生代农民工的群体性抗争行动中可以看到,新生代农民工是群体性抗争的主动参与者。他们往往通过抗争来主动地争取更多的权益,并且还提出相应的制度诉求和权利诉求。在提出完善和改革现有制度的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也积极地运用现有的制度来依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0)》公布的数据显示,政府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近年来迅速增加。1996年,全国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为48121例,而到1999年则突破了10万例大关,2003和2005年进一步增加到了20万例和30万例。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全国受理的劳动争议激增至69万例,几乎是2007年的两倍。详见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0)》,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这种增长不但与经济的宏观发展状况有关,也与农民工的权利意识增强和依法抗争能力提升有关。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成为我国劳动力的主力军,他们有更强的能力和意愿运用现行制度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一项对珠三角农民工的最近研究发现,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特别是教育程度较高的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制度化抗争的比例更高。见蔡禾等《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我们的调查数据也同样显示,在权益受损时,新生代农民工会积极运用多种形式保护自己,其中也包括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中进行制度化抗争。我们的问卷详细询问了农民工在权益受到侵害后进行投诉或求助的方式(见表2)。新生代农民工报告了43件我们的问卷详细询问了权益受侵害的类型和相应的投诉方式。回答权益受到侵害的比例较高,新生代为14.1%,老一代为19.5%,但由于“访问效应”的存在,问卷填答人不愿意讨论具体的投诉方式。此题的应答率较低,仅收集到43个案例。权益侵害事件的投诉方式,其中28件(65.1%)向劳动仲裁部门求助,8件(18.6%)向当地政府投诉,还有1件要求工会介入。而老一代农民工报告的23件权益侵害事件的投诉方式中,14件(60.9%)向劳动仲裁部门求助,5件(21.7%)向当地政府投诉,3件(13.0%)诉诸法院,没有一件要求工会介入。

表2 两代农民工的依法抗争

∗在我们的问卷中,权益受侵害后的投诉方式可进行多项选择。但采取多种制度化方式抗争的个案不多。有2件老一代农民工的投诉同时涉及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1件涉及当地政府和法院,1件涉及劳动仲裁部门和政府,新生代农民工汇报的制度化抗争事件中仅有1件采取了两种抗争方式,同时诉诸了法院和媒体。

总的来说,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是积极的行动者。他们积极地参与群体性维权抗争,也积极地运用现有制度和法律进行抗争。更重要的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抗争不仅仅是在权益受损后进行的保护性或补偿性抗争,他们已经开始运用集体抗争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甚至争取推动制度变革的权利。

(二)短工化:“用脚投票”

新生代农民工不但通过群体性维权和依法抗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甚至主动争取利益,还通过频繁换工作、“用脚投票”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进而争取更合理的劳动报酬、更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更好的发展前景。

2012年2月,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农民工就业趋势研究”课题组联合工众网发布了基于2043位农民工调查的《农民工“短工化”就业趋势研究报告》。报告显示,“短工化”已经成为当前农民工就业一个相当普遍的趋势。“短工化”主要表现出“高流动”和“水平化”两个特征:一方面,近年来农民工换工频率越来越高、从事同一份工作的持续时间日益缩短,“高流动性”逐年递增;另一方面,农民工在用工单位间的流动则是“水平化”的,多数农民工换工作后并未获得职业地位的提升。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农民工就业趋势研究”课题组:《农民工“短工化”就业趋势研究报告》(2012年2月,未刊稿)。

在对广州、上海、北京三地1261名农民工的调查中,我们的研究再次发现了此种“短工化”趋势。通过对老一代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代际差异的分析,本研究特别强调: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短工化”趋势十分明显。新生代农民工换工作的次数频繁,一份工作持续的时间短暂,这表明他们是在“用脚投票”,表达自己对企业和体制的不满。

1.新生代农民工换工作:次数频繁

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在新生代农民工中,不仅换过工作的比例高于老一代农民工,而且新生代农民工每年换工作的次数也远高于老一代农民工。

首先,就换工作的比例而言(图4),老一代农民工中有55.4%换过工作,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这一比例达到了63.0%。根据《农民工权益保护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数据,在农民工集中流向的长三角和珠三角两大地区,近几年中每年都有70%左右的农民工换过工作。两大地区的农民工平均换工作次数都有三次左右,珠三角地区更是有四次左右,这反映出农民工频繁换工作、工作高度不稳定。考虑到截至2011年老一代农民工平均外出务工年数是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外出务工年数的3倍,可以判定,在比老一代农民工短得多的工作年份中,有更多的新生代农民工换过工作。

图4 两代农民工换过工作的比例

其次,调查还显示(见表3),截至2011年,在其职业生涯中,每个老一代农民工平均换工作的次数为2.3次,略高于新生代农民工(1.7次)。然而,由于老一代农民工的平均工作年数是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年数的3倍,因此,新生代农民工换工作的频率实际上是高于老一代农民工的。新生代农民工每年平均工作份数达到1.4次,是老一代(0.6次)的2倍有余。也就是说,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每8个月就要换一份工作,而老一代农民工一份工作差不多会做两年。

表3 两代农民工及不同教育程度新生代农民工换工作的情况

2.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持续时间短暂

在换过工作的两代农民工中,还可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第一份工作和上份工作的工作年数都要远低于老一代农民工(见表3)。换过工作的新生代农民工第一份工作平均只做了1.7年,而换过工作的老一代农民工在换工作前,第一份工作平均已经做了4.2年。即便是多次换工作的老一代农民工,也是在上一份工作做了4.0年后,才换到现在的工作。而那些换工多次的新生代农民工,在上一份工作仅做了1.6年后,就换到现在的工作了。这就是说,即便是跟那些换过工作的老一代农民工相比,在老一代农民工做第一份工作和上份工作的时间长度中,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平均做过2份以上的工作。

此外,从平均每份工作的持续时间看,新生代农民工要比老一代农民工要短许多。我们的研究中,平均每份工作持续时间的计算方法为:农民工总的外出务工年限/(换工次数+1)。没有去除农民工在两份工作间处于失业状态的时间。截至2011年,就总体(包括换过工作的和没换过工作的农民工)而言,老一代农民工平均每份工作的持续时间为6.2年,大约是新生代农民工每份工作平均持续时间(2.1年)的3倍。相对于老一代农民工长时间的稳定工作而言,新生代农民工每份工作时间都较短,换工作频率较高,每一份工作都仿佛是在打短工。

对仅受过初等教育(不高于9年义务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和接受过中高等教育(9年义务教育外的高中、职高、大专)的新生代农民工分别进行考察,可以看到,受教育程度对新生代农民工换工作的行为(“是否换工作”)和换工作的频率(年平均工作份数)没有显著的影响。但受过中高等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在第一份工作、上份工作和平均每份工作的持续时间上,都要比仅受过初等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更短一些。可见,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不但没有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的稳定性,反而导致其工作稳定性更差。

3. “用脚投票”表达不满

新生代农民工频繁换工作,实际上是在“用脚投票”表达自己的不满。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农民工就业趋势研究”课题组联合工众网在2012年2月发布的《农民工“短工化”就业趋势研究报告》指出,农民工离职主要是由于对用工单位不满。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农民工就业趋势研究”课题组:《农民工“短工化”就业趋势研究报告》(2012年2月,未刊稿)。本次调查也有类似的发现(见图5)。

图5 两代农民工离职时的主要考虑

∗在我们的问卷中,问卷填答人在回答自己“换工作时的主要考虑”时可选择多个选项。

无论是老一代农民工还是新一代农民工,他们的离职原因中排在第一位的都是“工资或福利待遇差”,两代农民工中都有超过50%的人因此离职。“工作环境差”是两代农民工离职的第二大原因,老一代和新生代农民工中也都有超过25%的人因此离职。也就是说,两代农民工的离职行为都表达了他们对工作、对用工单位的不满,而这种不满主要集中在待遇和工作环境方面。

然而,与老一代农民工有所不同,有22%的新生代农民工因“晋升空间小”而离职,还有18.4%的新生代农民工将“工作太无聊”列为离职原因。老一代农民工中,因这两个原因离职的比例只在5%左右。在这两项上,两代农民工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可见,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福利待遇和工作环境之外,新生代农民工还很看重工作的发展前景,而且强调工作的意义。如果用工单位不能满足他们的这些要求,新生代农民工就会通过换工来表达他们的不满。

总体而言,新生代农民工频繁换工作的行为,也是他们积极“行动”的表现之一。新生代农民工中换过工作的比例要高于工作多年的老一代农民工;在相同的时长内,新生代农民工换工作的次数也显著高于老一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每份工作的持续时间都比老一代短得多。相对于老一代农民工长时间的稳定工作而言,新生代农民工每一份工作都好像是在打短工。虽然说新生代农民工“短工化”的趋势中,不能排除资方以此规避为达到一定年限的工人提供福利的企图,但同时也要看到,频繁地换工作也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一种主动选择,新生代农民工通过换工作为自己谋求更高的工资福利待遇、更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更好的发展前景。新生代农民工“短工化”现象的出现,事实上是新生代农民工在“用脚投票”表达他们对工作、对用工单位的不满。新生代农民工不仅看重福利待遇,也看重工作的意义和前景。如果新生代农民工对工作的要求不能得到满足,那么他们就可能会用行动(温和或激烈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用行动来对抗不尽如人意的现状。

(三)“农民工”之争:对制度身份认同低

值得关注的是,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开始用行动为自己争取在公共空间中发言的权利。2012年年初,媒体上出现了对“农民工”这一称谓的讨论。这次讨论的开展,传达出了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问题,也是新生代农民工反抗身份歧视的表现。

1.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人”身份认同

我们的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明确排斥自己在户籍制度下的“农民”身份,他们积极认同自己的“工人”身份。这种认同在与老一代农民工的对比中尤为明显(见图6)。

图6 两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P=0.000)

如今还在城市打工的老一代农民工,在工厂已经工作了多年,在城市中也已生活了多年。但在他们之中,只有37.5%的人认为自己已是工人,仍然认同自己的户籍身份“农民”的比例更高,达到40.4%。而新生代农民工尽管进工厂的时间不长,却比老一代农民工更加看重自己的职业身份。 其他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一些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组在2010年9月的《“农民工权益保护理论与实践研究”调查报告》(未刊稿)中也指出,老一代农民工中仍然认为自己是农民的比例达40.8%,与认为自己是工人的比例(40.7%)旗鼓相当。但新生代农民工中超过半数(51.6%)的人认为自己是工人,而认同自己为农民的则不到1/5(19.6%),同样,还有21.8%的新生代农民工说不清楚自己是什么身份。王春光在对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社会认同的研究中也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对社会性身份(工人)的认同增强,而制度性身份(农民)的意义已经减弱。见王春光《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与城乡融合的关系》,载《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3期。将近半数(48.7%)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自己是工人,而不是农民。只有25.4%的新生代农民工对自己的户籍身份“农民”表示认可。这一比例远低于老一代农民工。此外,还有18.7%的新生代说不清楚自己是什么身份,这一比例比老一代农民工(14.7%)要高出4个百分点。由此看来,职业身份和户籍身份的分离,也给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带来了更多的困惑。

两代农民工中都有相当比例的人在“身份认同”一项选择了“其他”。其中新生代农民工为7.2%,老一代农民工为7.9%。表4对两代农民工的“其他”身份认同做了进一步的分析。在身份认同“其他”一项的具体填写多是以职业身份为主。将老一代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加以比较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更加多样且态度积极。新生代农民工中,有人明确地表明自己是“城里人”“劳动者”,是跟城市年轻人一样的“上班族、小白领”,甚至是中产阶级,而老一代农民工甚至有人认为自己是“奴隶”。

表4 两代农民工“其他”身份认同的具体情况

①在我们的调查中,自我填写的身份认同中列在“其他”这一列有三个个案:一个为老一代农民工,认为自己是“奴隶”;两个是新生代农民工,分别认为自己是“人才”和“群众”。

如果再对新生代农民工中教育程度不同的群体进行考察(图7),新生代农民工对职业身份的认同倾向更加明显。31.2 %的初等教育新生代农民工中认同自己是农民,中高等教育者中只有19.1 %认同自己是农民。值得注意的是,中高等学历的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身份“工人”认同只比初等教育的农民工高2个百分点,而在身份认同上选择“说不清”和“其他”的选项中,受过中高等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比例要比受过初等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高4~5个百分点。可以看出,受过更高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面对职业身份和户籍身份之间的张力,也有更多的不解和困惑。

图7 不同教育程度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P=0.000)

正是由于趋向于认同自己“工人”的职业身份、否定“农民”的户籍身份,随着近年来中高等教育的发展,中高等教育新生代农民工的比例不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会对“农民工”这一称谓中过分强调“农民”表示不满。他们希望通过改变社会加诸自己的称谓,来确立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这也是他们积极行动的一种表现。

2. “农民工”的命运与新生代农民工

在我们的调查中,课题组成员切身感受到了新生代农民工对“农民工”这一称谓的拒斥。如果课题组成员在说明研究内容时,使用“农民工调查”的说法,这些在城市工作的农村户籍青年会明显表现出不快,甚至拒绝合作。所以,本次调查使用了“外来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是当前农民工研究中使用较频繁的一个术语。但“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一样,还包括了那些原本是城镇户籍、但在其他城市工作的人员。如上海市户籍人口如果在北京工作,也应该被算作“流动人口”,被称为“外来务工人员”。而进城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口遇到的问题与这群人是相当不同的。“劳工研究”这类更宽泛的说法。

“农民工”这一称谓的确相当含混。20世纪90年代的一些讨论就已经指出了“农民工”这一称谓的矛盾和含糊。刘世定、王汉生、孙立平、郭于华:《政府对外来农民工的管理——广东外来农民工考察报告之三》,载《管理世界》1995年第6期。在我国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中,“农民”首先是一种户籍身份,其次才是职业身份,而“工人”作为一种职业身份的同时,也表明了“城市居民”的户籍身份。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的三十多年,“农民”与“工人”是泾渭分明的两个身份群体。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政府改变了禁止和限制农民向城市流动的政策。1984年的中央“1号文件”指出应该积极支持农民进入城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1984年1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载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aboutchina/data/zgncggkf30n/2008-04/09/content/14685167.htm。跨越“农民”和“工人”的身份边界成为可能。

政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也难以明确这些进城的农村户籍人口的身份和地位。国务院1991年颁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中,将“农民合同制工人”简称为“农民工”,以区别于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工作并拥有城市户口的工人。但事实上这一称谓只适用于工作一年以上的、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农村进城人口, 这份规定中明确指出,“农民合同制工人是指从农民中招用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包括从农民中招用的定期轮换工”,简称“农民工”。见《国务院关于发布〈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的命令》,载律商网,http://hk.lexiscn.com/law/lawchinese-1-32858.html。而排除了在城市连续工作不足一年、不在全民或集体企业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口。此前和此后的官方文件一般都使用“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来指称在城市中工作的农村户籍人口。直到2006年,国务院才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正式使用了“农民工”这一称谓。主持编写这一文件的国务院研究室还特别说明“农民工称谓是经研讨后确定的”。根据国务院研究室的解释,采用“农民工”这一称谓,首先是为了同时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口以及异地或就地转移到乡镇企业的农村户籍人口。其次,“农民工”这一称谓也反映出这一群体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特殊性。国务院研究室并未就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进行详细说明,但其潜在的论述则可归结为:尽管这一群体在城市中工作,但他们的户籍身份仍然是农民。国务院研究室明确表示,这一特殊群体“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国务院研究室最后还强调“农民工”这一称谓并没有任何褒贬色彩,“对农民工歧视与否,不在于使用什么样的称谓,关键在于实行什么样的经济社会政策。”《国务院研究室:农民工称谓是经研讨后确定》,载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4245903.html。

在2012年年初,出现了改变“农民工”这一称谓的种种提议。倡导改名者多强调“农民工”这一称谓有歧视性。河南和广东的官员甚至明确表示要取消“农民工”这一称谓,以消除对这一群体的歧视。《关注农民工改名》,载网易新闻,http://news.163.com/12/0130/04/7P05UEO700014AED.html。但实际上,称谓只是歧视的表现,根源则在于制度。只有改变了以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造成“农民工”群体遭遇种种不公的制度,“农民工”这一制度身份称谓才会消除,新的适当称呼才会产生。目前提出备选的“新市民”“新产业工人”“新居民”等称谓都只能说是对美好愿景的描绘。要实现这些美好的愿景,就要直面“农民工”群体面对的困境和不公,就要理解“农民工”这一身份存在的制度基础,就要思考如何破除“农民工生产体制”的问题。

3.反抗歧视,争取城市公民权

近几年农民工与本地人的大规模群体性冲突时有发生(如2011年的潮州古巷事件、广州增城事件和最近的中山沙溪事件),表面上看是地域族群矛盾(如四川人与广东人)的激化,实则是农民工对于“二等公民”身份不满情绪的爆发。虽然在这些群体性事件中我们看不到抗争方式的代际差异,但是公民权的缺失将严重阻碍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生存发展的可能(老一代农民工很少考虑在城市中的发展)。可以预见,对于他们的身份歧视和不平等的制度安排将会引发新生代农民工更为强烈的反抗。

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地以“行动”凸显自己的存在。他们积极参与各种抗争。他们有意愿也有能力通过群体行动和依法抗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甚至还努力推进制度的变革。在积极抗争的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也“用脚投票”,以频繁换工作的“短工化”就业方式表达自己对现状的不满。与此同时,新生代农民工还开始在公共空间争取话语权,反抗身份歧视,并开始争取城市公民权的可能。“农民工”称谓之争反映出新生代农民工公开表达自己身份认同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