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社会世情小说(6)
领班和出纳是百货公司里最“典雅”的女人中的两个,她们有几位“大款绅士朋友”,平日里偶尔在一起吃饭。有一次,他们也邀请了南希。饭局设在一家富丽堂皇的餐馆。除夕夜的餐桌,这里提前一年就预订完了。到场的两个“绅士”朋友,一个已经全秃,因为富裕的生活不长头发,我们可以证实。另一个年纪很轻,有两方面足以证明他的财富和老辣,一是他赌咒说,凡酒都有瓶塞的味道;二是他戴的是钻石袖口链。年轻人在南希身上发现了不可抗拒的魅力。他同店员姑娘们气味相投。而这一位,既有自己阶层不加掩饰的魅力,又有上流社会的腔调和举止。于是,第二天,他到了百货公司,拿着一盒子镶了褶边,经过草叶漂白的爱尔兰内衣,一本正经地向南希求婚,被她拒绝了。这一切,并没有逃过十英尺开外,一个梳高卷式发型的褐色皮肤女人的耳目。那个被拒的求婚者一走,她就把南希夹头夹脑痛骂了一顿,并且还吓唬了她。
“你这个讨厌的小傻瓜!那家伙是个百万富翁,是老范·斯基特尔的亲侄子。而且他说话也诚恳。你疯了吗,南思?”
“我疯了?”南希说。“我没有要他,是吗?无论怎么说,他不是一个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百万富翁。他家里一年只许他花二万块钱,为了这事,那晚的餐桌上,那个秃顶家伙还嘲笑了他呢。”
高卷式走近她,眯起了眼睛。
“哎呀,你需要什么呢?”她问道,因为没有吃口香糖,声音有点沙哑。“那还不够吗?你难道要做一个摩门教徒,嫁给洛克菲勒、格拉德斯通·道和西班牙国王这帮人吗?20000块一年,你还不称心?”
那双浅薄的黑眼睛直视着南希,南希不觉红了脸。
“倒不完全是为了钱,嘉莉,”她解释说。“几天前的一个晚上,他的朋友和他一起吃饭,谈起一个姑娘,他说没有同她一起去看过戏,他完全在说谎。哎呀,说谎的人我可受不了。说到底,我不喜欢他,就那么回事。我要把自己卖出去的话,也不会选大拍卖的日子。说什么我也得弄到一个有人样的。不错,我是在寻找猎物,但我要找一个有点作为的人,而不是像储蓄罐一样,能发出点声音的东西。”
“到病理生理病房去找你要的吧!”高卷式说着走掉了。
南希继续以每周八块的收入,培育着这些崇高的想法,如果说不上是理想。她露宿在荒野小径,那些未知的大“猎物”出没的地方,吃着干面包,一天天缩紧皮带。脸上依稀透出一个天生的男猎手的微笑,英俊、甜蜜而又阴冷。百货公司就是她的森林。她多次举枪,瞄准猎物,那猎物似乎长着大大的鹿角,个头很大。但是,内心深处猎手的,或者女人的可靠本能,使她引而不发,继续徘徊于野径。
卢在洗衣房里倒发了。她从每周十八块五角中拿出六块付膳宿。剩下的主要用来买衣服。跟南希相比,她没有什么机会改变自己的格调和风度。在蒸汽弥漫的洗衣房,除了干活,还是干活,剩下就是脑子里转一转晚间的娱乐。她熨过很多昂贵华丽的织物,于是,通过手头的金属,一种对服饰的爱好渐渐地传导到了她心坎里。
下班时,丹在外面等她。不管她在何种灯光映照下,丹永远是她忠实的影子。
卢的衣着,在格调上没有什么变化,却越来越显眼了,有时候,丹会投去诚实而困惑的目光。可这并不是背叛,而是对衣着所引来的路人的目光感到不屑。
卢对自己的男朋友也一样忠心耿耿。不管他俩去哪儿外出活动,南希一定同往,这是铁定的规律。丹热心而愉快地承受着额外的负担。也许可以这样说,卢提供的是色彩;南希贡献的是风度;丹承受的是找乐三人帮的负担。这位陪伴,穿着整洁却明显现成的西装,戴着一样现成的领带,永远有着亲切、平庸的智慧,从不大惊小怪,也不跟人发生冲撞。他是那种好人,在场时你可能会忘记,走掉后,却会清晰地记起来。
对情调高雅的南希来说,这种老一套的娱乐,滋味有点苦涩。但她很年轻,年轻人很贪吃,却不可能是美食家。
“丹一直要我马上同他结婚,”一次卢告诉她说。“可是我干吗要这样?我是独立的,自己赚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他不会同意我结婚后继续工作。哎呀,南思,你死守住那个老店,饿着肚皮,想着穿戴,何必呢?你要是肯来的话,我现在就可以在洗衣房给你找个活儿。我觉得,要是你赚的钱比现在多得多,你也就不必那么高傲了。”
“我想我并不高傲,卢,”南希说,“不过我宁愿靠一半的定量生活,而且一直这么下去,我已经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我要的是机会,并不想永远站柜台。我每天都在学新东西。我向来反对富人雅士,即使明明是在服侍他们。我不会错过见到的任何线索。”
“逮住了你的百万富翁了吗?”卢问,笑着戏弄她。
“还没有选中呢,”南希回答。“这会儿到处在找。”
“天哪!还想着要东挑西挑!可别让他从你身旁溜走,南思——即使他就缺那么几块钱。不过,当然你在开玩笑——百万富翁可不会考虑我们这样的打工妹。”
“要是考虑的话,也许对他们倒有好处,”南希冷静而机智地说,“我们某些人可以教他们怎么把钱保管好。”
“假如有一个真的跟我说话,”卢大笑,“我明白我会害怕的。”
“那是因为这样的人你一个也不认识。大款和其他人的区别,存在于你的仔细观察之中。你那件丝绸红衬里配你的外套,你不觉得太鲜艳了点吗,卢?”
卢看着朋友那件素净而没有光泽的橄榄色上衣。
“啊,不,我并不这么想。不过嘛,放在你那件好像褪了色的东西旁边,可能会是这样。”
“这件上衣的款式,”南希得意洋洋地说,“同范·阿尔斯泰妮·费希尔太太那天穿的衣服一模一样。我花了三块九角八分买布料,而她的,我估计还要再花一百块。”
“啊,行呀,”卢轻描淡写地说,“我觉得这成不了百万富翁诱饵。要是我比你先逮住一位,可别大惊小怪呀。”
说真的,这需要一个哲学家来判定两个朋友所持理论的价值。卢待在吵闹闷热的洗衣房,拿着熨斗乒呀乓呀干得很欢,却缺少某种自豪和讲究,正是这种气质让姑娘们忠于柜台前的职守,过最俭朴的生活也在所不惜。卢的工资足以过小康生活,她的衣着也因此而得益。她终于有时候不耐烦地侧眼去看丹,看他整洁却不雅的衣服。丹一直是个忠贞不渝、坚定不移的人。
至于南希,她的情况跟成千上万的其他人差不多。丝绸、宝石、饰边、饰品,以及出身好情调高的上流社会所享用的香水和音乐,都是为女人而造的,也是女人该得的公平合理的份额。要是她乐意,而这些又是她生活的一部分,那就让她接近这些东西吧。她不像以扫[15],因为她并没有背叛自己。她保持着与生俱来的权利,赚得的食品也总是少得可怜。
这就是南希所处的氛围。她在这样的氛围中成长,吃着俭省的饭,谋划着廉价的衣服,心里既坚决又满足。她已经了解女人了,还正在研究男人,这头动物的习性和适应性。有一天,她会击落需要的猎物,但她承诺,这该是最大最好的猎物,小一点都不行。
于是,她不断地剪着灯芯,让灯燃得亮亮的,在新郎出现的时候好接纳他。
然而,她吸取了另一个教训,也许是不知不觉地。她的价值标准开始改变。有时,她心目中美元的符号渐渐变得模糊,转换成了另外的字母,拼出了诸如“真诚”、“名誉”以及间或“善良”等词汇。让我们来做一个类比,譬如有一个人,在大森林里捕猎麂,或者驼鹿,不意看到了一片小小的林中谷地,长满苔藓,浓阴蔽日,一条小溪流淌着,潺潺有声,于他,这是一种悠闲和舒适。在这样的时刻,猎人的矛就变钝了。
因此,南希觉得纳闷,有时波斯的羊羔是不是被它们所喜爱的人按市场价值报价的。
一个星期四的晚上,南希离开商店,拐了个弯,穿过第六大道向西朝洗衣房走去。她准备跟卢和丹一起去看一个音乐喜剧。
她到时丹刚好从洗衣房里出来,脸上露出怪怪的紧张表情。
“我是想过来一下,看看有没有她的消息,”他说。
“谁的消息?”南希问。“卢不在吗?”
“我以为你知道了呢,”丹说。“打从星期一以来,她既不在这儿,也不在住的地方。她把所有的东西都从那儿搬走了。她告诉洗衣房的一个姑娘,可能要到欧洲去。”
“没有谁在哪儿看到过她吗?”南希问。
丹瞧着她,下巴咬得紧紧的,从容的灰色眸子里闪出坚毅的光芒。
“洗衣房的人告诉我,”他严厉地说,“他们看见她坐在一辆汽车里路过。我想是跟一个百万富翁,就是你和卢永远在算计着的那种人。”
南希第一次在一个男人面前颤抖了。她把微微发抖的手搁在丹的袖子上。
“你没有权利对我说这样的话,丹,好像这事跟我有关系似的。”
“我没有那个意思,”丹说着,口气缓和了下来。他在背心口袋里摸了起来。
“我有今晚演出的票子,”他说,轻松地献起殷勤来。“要是你——”
南希一见勇气就会羡慕。
“我同你一起去,丹,”她说。
三个月后南希才又见到卢。
一天黄昏,这位店员姑娘贴着一个幽静的小公园匆匆赶回家去。她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转过身来,正好卢撞进她怀里。
第一阵拥抱以后,她们像毒蛇一样抽回头来,准备攻击,或是迷惑人,上千个问题在她们敏捷的舌头上打转。随后,南希注意到卢已经发迹,显示在昂贵的毛皮衣服上,闪光的宝石上,以及裁缝手艺的创意上。
“你这个小傻瓜!”卢大声而动情地叫道。“我看你还在商店里干活,跟以前一样寒酸吧。你要捕捉的大猎物怎么样啦——没有什么进展,是吧?”
随后,卢打量了一下,看见一种比发迹更好的东西出现在南希身上——在她的眼睛里比宝石还闪亮,在她的脸颊上比玫瑰还要红,像电光一样闪动着,急于从她的舌端放射出来。
“是呀,我还在商店里,”南希说,“不过下周我就要离开了。我已经捕到了猎物——世界上最大的猎物。你现在不在乎了吧,是不是,卢?我要跟丹结婚了,现在,他是我的丹了,啊呀,卢!”
公园的角落,一批脸蛋光光的年轻警察在转悠,他们使这支力量更耐用,至少表面看来是这样。他看到一个穿着昂贵毛皮大衣,手上戴着钻石戒指的女人,靠着公园的铁栏杆蹲着,使劲在抽噎,而一个穿着朴实、身材苗条的打工妹紧紧依偎着她,竭力在安慰。但是这个吉布森[16]画笔下的警察,是个新手,所以便走了开去,装作没有看见。他很明智,知道他所代表的武力,对这类事情是无能为力的。不过,他还是在人行道上把警棍敲得震天价响。
【带水轮的教堂】
在避暑胜地的目录上,找不到“湖地”这地方。它位于坎伯兰山脉低矮的山嘴,克林奇河的一条小小支流上。湖地本身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村庄,坐落在一条荒僻的窄轨铁路线上,一共二十四户人家。你不由得纳闷,是铁路迷失在松林,惊惧和孤独中开进了湖区呢,还是湖地迷了路,蜷缩在铁路上,等待车辆把它带回家去。
你还会觉得纳闷,为什么会叫做“湖地”,因为这里既没有湖,又是块不毛之地,不值得一提。
离村子半英里的地方,有个“雄鹰山庄”。那是一座古老宽敞的大厦,由乔赛亚·兰金经营着,为向往山间空气的游客提供实惠的住宿。雄鹰山庄管理不善,却讨人喜欢。装修很古老,没有现代设备。而且就像你自己的家那样,乏人照管,倒很舒服;乱七八糟,却依旧让你称心。这里有干净的房间,上好而丰富的食品。余下的,得靠你自己,以及松林提供的方便了。大自然赐予了矿泉、葡萄、秋千、槌球——甚至连槌球的拱门也是木质的。至于娱乐,那就多亏一周两次的舞会了,在小提琴和吉他伴奏下,在锈蚀的凉亭里举行。
光顾雄鹰山庄的,是那些把娱乐当作需要和享受的人。他们都是些大忙人,像时钟一样,需要花两周上紧发条,确保整年都转个不停。在那儿还能见到些学生,来自地势较低的城镇。偶尔也有艺术家,或是地质学家,醉心于阐释山上古老的地层。一些喜欢清静的家庭,也上那儿度假。此外,还常有耐心的妇女会一两个疲惫的会员,“湖地”一带管那个机构叫“古板女人协会”。
雄鹰山庄倘要发行一个目录,就会在目录里向客人描绘一个“有趣的地方”,那里离山庄四分之一英里。这是一座很老很老的磨坊,却已不再当磨坊使用。按乔赛亚·兰金的说法,“嗨!这是美国仅有一座带水轮的教堂,也是嗨!世界上唯一有长椅和风琴的磨坊。”每逢周日,雄鹰山庄的游客都上古老的磨坊教堂做礼拜,聆听牧师把净化的基督徒比作精选的面粉,在阅历和苦难的磨石上碾成有用之材。
每年初秋,一个叫艾布拉姆·斯特朗的会上雄鹰山庄来,一度成为那里的贵客。在“湖地”,人称“艾布拉姆神父”,因为他的头发那么白,面容那么坚毅、善良、红润,笑声那么愉快,而黑色的衣服和宽大的帽子,又使他外表上活像牧师。就是新来乍到的客人,处上两三天,也用那熟悉的称呼了。
艾布拉姆神父远道来到湖地。他住在西北部一个喧闹的大城镇,家有磨坊,不是有长凳和风琴的小磨坊,而是那种山一样的大磨坊,十分难看,货车像蚂蚁围着蚁冢一样,成天围着它爬行。此刻,我得向你诉说艾布拉姆神父和磨坊(也就是教堂)的故事,因为两者是不可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