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宫的出口:评判创意的标准
我们费尽心机去解析创意,并想从中摸索到若干技巧,好让今后的工作变得轻松,但事实却是,发想创意,从来就没什么捷径。同一个创作命题,普通人可能只想到五六个方向就已心满意足;而职业创意人,起码要想出五六十个,还不确定是否就能交差。这就是业余与专业的区别,也是大多数的网络征集、公众创意大赛往往流于平庸的原因所在。对于创意的成果,只有更高的专业标准与投入度,才能换来让人满意的答案。
何谓好?何谓有效?广告公司与企业永远在争论不休。不过,单就创意水准的高低而言,美国哈佛大学的理查德博士,倒是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他花了几十年的时间研究创意,提出了“迷宫理论”,并在多家全球知名广告公司中得到了印证。以下,就是他的发现:
简单来说,创意人员在接到brief(工作简报)之后,他就要负责在一定的时间里,产出创意。而这段寻求创意的过程,是非常孤独的,充满了迷失感,就像沉浸在“迷宫”之中。
从他开始发想创意的那一刻起,他就进入了迷宫。比较特别的是,这个“创意的迷宫”只有一个入口,却有五个出口:
一般的(ho-hum)
有趣的(interesting)
好的(good)
杰出的(great)
惊世之作(spectacular)
第一号出口(ho-hum)最容易被人发现,它是“平凡和无聊”的代名词,很多创意人一看到这个出口就大摇大摆地出去了,结果就做出了大家通常看到的90%的广告。
如果你不甘平凡,那么你就要从第一个出口退回来,暂时收起你的想法,在迷宫中再多迷失一阵子,多花点时间,再去发想一批idea,这个时候,很可能第二号出口(interesting)就出现了。
但这也只是“有趣”而已,你可能还不满足,你觉得还能用剩下的时间做到更好,你又退回来继续摸索,试着从不同的角度去表达前面的诉求。突然,你看到了另一个出口,而这个出口很可能就是第三号出口(good),或是第四号出口(great)。
只有极少的作品,可以从第五号出口(spectacular)出来,成为“非同凡响的惊世之作”。而这类作品,大大地突破广告创意的陈规,有着天才般的想象力!
走进和走出迷宫的过程,充满了挑战和未知的可能性。大多数的生意和客户,都在第一号出口向你招手;如果你想成为一个优秀的创意人,就应该抵挡住一号出口的诱惑,对自己提出更高的标准,找到三号、四号甚至五号出口。
那么,如何确认这个创意是五号出口的创意呢?理查德博士提供了三个标准:第一,它必须是属于品牌的(branded);第二,它必须是单纯的(simple);第三,它必须是很意外、很惊奇,但又是很贴切的(surprising-appropriateness)。通常,只要做到这三点,即便不是从五号出口出来的创意,也已经是来自四号出口的创意了。
头脑风暴:
1.请列举5个例子,证明创意就是“旧元素,新组合”。
2.如何理解广告文案与广告创意之间的关系?
3.本章中提到了“招商银行信用卡”的案例,请继续用“新、双、免”组词(不能与书中例子重复),试试极限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