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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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大学和神学院时期(2)

神学院的教授们,包括我们的院长,全都待人真诚,对宗教充满虔诚,并且学识丰富,具有普遍的同情心。他们以前大都是牧师,因为表现优秀,对培养下一代充满了兴趣,才被邀请到这里。后来,我发现他们对过去和传统的东西表现出强烈的忠诚,并以此作为做人的第一美德。这不只体现在生活上,他们在宗教、政治上也是如此。

他们的这种人格使我决心听从他们的教导。但我仍保留独立思考的习惯。每天预习功课的时间并不用很多,晚上空出来的时间,我就去图书馆找一些关于宗教、科学方面的新书来阅读。我脑中存在了太多令我无法信服的宗教上的观点。在这些书中,我希望能得到一些我疑惑的问题的论证,从而缓解我内心的紧张情绪以及由此而生成的与教会之间的紧张关系。身为南方长老会的一员,我认为信仰和宗旨的问题,是身为宗教人员都不能回避的。而我也并不想就此和父亲那一代的教会断绝关系。我感觉到,我们彼此之间存在着共同的信仰和情义。

在神学院的第一个学期,路易斯维尔长老会神学院邀请瑞兹·墨菲特来到我们学院。我们对彼此的欣赏,成为他在第二年转到里士满来的一个原因。他在那时已经决定要做一个传教者。后来,帕罗克·杰尔摩毕业后,他和我住在了同一间宿舍。我们之间的友谊从此开始。

在同一对姐妹结了婚之后,我们的友谊进一步加深。再后来,我们又都去了中国。这使我们在后来的岁月中一直保持着联系。

第二个学期,我再次面对人生道路的选择。跟往年一样,学生自愿传道运动的组织者来到我们学校进行宣传,那次到来的是亚瑟·尤文牧师。他在印度传教,暂时回到美国休假。而我当时刚好是学生会的主席,负责安排接见他的事宜,并组织他的公开演讲活动。他在要离开前问我说:“那么,司徒,你是怎么想的呢?”我回答说,我知道需要回答这个问题了,但在这件事情上,没有人能帮到我,包括他本人。并且我也完全了解他希望我考虑的是什么。在这时,他表现出了他的成熟和老练,他握了握我的手,很通情达理地没有再纠缠这个问题。但我知道,这个问题已经无法逃避了,迫不及待地需要我作出决定。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久久不能入睡。从钟楼不断传来报时的声响,我清楚地听到了凌晨五点的钟声。我无法形容对于到中国做传教士这个问题的厌恶之情,那里不是我所希望的工作之地:在庙会和大街上面对那些挑剔、无理的群众;向他们大声地宣扬基督;几乎免费地给他们发送宣传册;承受无故的白眼、鄙视或是嘲弄;接受落后的生活条件和缺乏学术研究的条件;过着单调乏味、几乎像隐士的生活。

我儿时生活的印象,此刻像摆脱不去的梦魇,不断在脑海中产生令人畏惧的幻象。而我曾在弗吉尼亚以及南部的其他州的愉快生活,更是与之形成鲜明的对比。这当然是我个人不正常的情绪在作祟。我不禁开始想象,如果当时我能预见后来在中国的生活,我会如何想象以后的生活呢?

然而让我觉得安慰的是,我的父母从来没有在这件事情上对我有任何的劝教。尽管我知道他们心里有多想儿子跟随自己的脚步,踏上传教士的道路。我的二弟大卫那时在攻读医学,他曾明确表示自己不会屈从父母的意志,但最后还是走上了父母的道路。后来在苏州的一家医院,他以传教士的身份做了两年外科医生。1909年的一次意外,让他死在了那里。三弟瓦润一直跟在父母身边,他没有遭受我和大卫在回国后的烦恼,也没有产生对传教的对立情绪,而是顺其自然地准备着成为一名传教士。他先后在中国的大学和神学院里教了十几年的书,直到1927年那里发生革命。

继续回到那个难熬的失眠夜晚。我对做传教士充满了恐惧,然而当时大家有个普遍的共识:如果一个人绝对地忠于基督,在没有阻碍的情况下,必须要到国外去做传教士,至少是不能拒绝这种使命的召唤。但我确实不情愿。我是否接受到了基督的召唤,要去为无上的主牺牲安逸的生活?对基督的信仰是否强大到能够左右我的生活?如果不能,那当我在安逸地从事基督教的工作时,是否能称之为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徒?这些常见的问题一个个地跳出来,折磨着我脆弱的神经。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不能得出明确的答案。

我最后决定要去做传教士,以实践来明确我的不确定,并希望以此来证明基督对自己不可估量的意义。我相信在这个过程中,主会给我指明道路。无论是他已经安排好了我应该在国内工作,或者是他知道我不能适应在中国的生活。我终于在疲乏和困顿中进入了梦乡。醒来后,我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同屋的帕罗克·杰尔摩和雷西·莫夫特。

他们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意外。这使我心里残存的被强迫的情绪也消失了,我感到发自内心的轻松和愉悦,并对即将到来的传教士生活充满了期待。我没有为这个决定感到任何的后悔。它使我确信了宗教在我生命中的意义,并坚定了我作出决定的信心。就这样,我开始了传教工作,为基督教的传播作出了贡献,并获得了极大的乐趣,而这是我从事其他工作所不能被给予的。

学生自愿运动组织的宣传很有效,一大批充满热情的青年人,报名参加了到国外传教的工作。人数的增长开始超出组织所能接受的限度,这需要更多的经费才能维持。很多人又反过来开始为传教的经费四处努力。北方长老会和公理会组织了“行进运动”,号召各个教会支持海外传教的活动,资助传教士一些经费。这后来直接发展为一场“全民的行动”,所有教会成员都加入到了筹集经费的队伍中。这种形势也对南方长老会有所影响。在过去的几年中,它的传教经费一直没有增长,每年参加传教的志愿者也没有任何增加。我和莫夫特、菲尔曼·普雷斯顿刚好同时从普林斯顿神学院毕业,经过讨论后,我们决定效仿北方的做法,也进行一场“行进运动”。

教会当局同意了我们的主张,并私下提供了很多资料,但他们因为担心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可能承担的责任,并没有公开地参与进来。

只有几个商家愿意为我们提供活动的经费,数目也是少得可怜。我们没有工资,经费也要有节制地花费,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去住一次旅馆。我们带着地图,到各地去散发邀请书,并在当地成立小的分部,来收回邀请卡。我们三个分别挑选了自己比较熟悉的地区:普雷斯顿去北卡州,莫夫特去肯塔基州,我则去了弗吉尼亚的河谷地区。从神学院毕业后的第一个星期天,我赶到了工作的第一站——首都华盛顿。我找到了中部长老会的老牧师皮泽,提出对他的教徒做一次讲道,并向他描述了我们的活动计划。听完后,老牧师从躺椅上坐起来,说:“当然,这当然没有问题。我还一直在想,为什么这么多年从来没人尝试做这样的一次活动!”他有些激动,说话的时候一直用手掌拍打着膝盖。我回答说:“这毕竟是一件有些莽撞的尝试。”“勇敢去做吧,小伙子!主会祝福你的。我也希望你能在教会中筹集到足够多的经费。”于是,我在教会做了讲道。在教徒们挑选指引自己的“外国牧师”时,他们认为既然我做了讲道,那就应该在被挑选的范围。这样,我与他们建立起了互相信任的美好关系并维持了很多年。伍德罗·威尔逊在担任总统期间,一直是中部长老会的成员,我后来很荣幸地见到他在教堂做礼拜,当时我刚好从中国回来休假,要去那里讲道。

有点出乎意料的是,我们的活动很快就取得了巨大的成果。这主要是因为,很多青年对传教工作充满热情,但没有钱支撑他们的行动,而且他们也缺少系统的组织。我们组织的活动新颖、独特,又很好地满足了他们的需求。这次活动的成功几乎是在一种互需中自动完成的。

对一些人来说,到国外去做传教士是一种工作,也有一些人把它作为心灵的浪漫旅行,而且他们将会面对的,不再是模糊的抽象幻想,而是活生生的具体的异国体验。各地的捐款源源不断地进入总部。我清楚地记得,第二年春天,经过教会当局的一致通过,我们三个人有了正式的职称和工资,还有专门的经费。为了表现我们对此的诚意,普雷斯顿被选中,在夏天到教会指定的地方就职。当时他已经订婚(他在为我们活动奔波时得到的额外收获),在举办完婚礼后,他和新娘踏上了去往朝鲜的轮船,比我们先一步走上了传教的道路。我和莫夫特还要再等等。我们相信一年之后,教会会建立起一个永久、稳固的国外传教机构。教会并没有对我们现在的职务做出明确的期限,或者他们会愿意看到我们一直做下去,但我们都很明确的是,只要再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我们就会和那些志愿者一样去国外做传教士,而这对于传教事业会起到更大的作用。我们也明确地向教会提出了这一点。

而一向保守顽固的教会作出了令我们满意的答复,它同意了我们的要求,并且派了另一人准备接替我们的工作。

回想起来,这段经历对我当时的宗教价值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不仅为我的新目标指明了一条可行的出路,也让我更加确信对宗教的奉献,并不是我想象中的自我牺牲,而是有其他更重要的原因。我在神学院快要毕业的时候,就收到了供我读研的奖学金,但出于某种原因,我拒绝了它。我并不认为高一等的学位会对传教工作有任何影响。

而在同一所大学再读一年,我也不认为会给我带来更多的好处。后来证明我错误地估计了学位的作用,但对于后一点,我仍觉得是对的。

对当时的我来说,从事像“行进运动”这样充满冒险并有意义的项目,反而更加具有吸引力。它给我以后的传教工作带来了颇多益处。在我全身心地投入到这个工作中时,那些神学和信仰的问题就都会被自然地忽略掉。而我也有机会走遍南方的各个州,这使我对弗吉尼亚的感情变得更加深厚。当时,我的宗教热情全都集中在了这份工作上,所需要做的,就是和与我交往的牧师和教会领袖们建立起很好的关系,尽管我们可能在宗教的认识上存在很多分歧。我们确实也成为了很好的朋友。我深切地感受到,在基督教的基础教义上,自己与教会之间形成了一种更加和谐的关系。

从神学院毕业后,我和莫夫特就都被长老会授予了神职,我们成为了牧师。经过“行进运动”两年的经验基础,我们决定一同前往中国从事传教事业。我们不结婚就要过去吗?我们决定要结婚就两个人都结婚,否则就都单身前往中国。在奥尔良访问时,我们遇上了几个我的表姐妹,她们是远房亲戚约翰·罗德夫妇的女儿。在交往中,我和莫夫特都感觉到某种情愫在我们之间滋长,我们产生了相同的担忧,“如果我们看上的是同一个女孩,我们之前的约定怎么办?”

1904年7月,我们在查塔努加的卢克欧特山参加一个会议。我向莫夫特提议,邀请上我们中意的表姐妹过来玩。她们到来后,我紧张的心情才终于舒缓开来,我们没有看上同一个人。我们两个同时提出了求婚,并都得到了接受。11月17日,两对新人一同在新奥尔良举办了婚礼。我的新娘是艾琳,莫夫特的是凯特。她们的三妹弗洛伦斯后来也到中国做了传教士,四妹去了非洲。原本,艾琳根本没有想过要成为一名传教士,但她最后没有经受住三个姐妹的劝说。

我和艾琳共同生活了二十二年,直到她1926年在北京去世,我们一直保持着相互间的爱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