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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新版三国杀游戏流程详解

1.游戏流程

在游戏开始前亮出武将牌后发动的武将技能:【化身】。

在游戏开始前分发起始手牌时发动的武将技能:【七星】。

在游戏开始时发动的武将技能:【狂暴】。

每名角色每次在轮到自己回合行动时,其过程可分为6个阶段:回合开始阶段→判定阶段→摸牌阶段→出牌阶段→弃牌阶段→回合结束阶段。其中的各个时机如图所示。

注:文中提到的武将相关技能名称,请读者自行对照相关版面介绍。

回合开始前:该角色的回合即将开始。若角色的武将牌处于背面朝上的状态,则将之翻转至正面朝上,然后跳过该角色的这一回合,直接进入下一名角色的回合开始前。

回合开始时:进入该角色的回合。描述中带有“在你的回合”字样的技能,技能效果从此时机起执行,发动条件从此时机起满足;描述中带有“你的回合外”/“直到你的下回合开始”字样的技能,技能效果从此时机起消失,发动条件从此时机起不满足。

能发动的武将技能:【化身】。

回合开始阶段开始时:新版的描述中,所有“回合开始阶段”发动的武将技能均统一在“回合开始阶段开始时”发动,因此类时机在每次的回合中只有一个,故在此时机发动的武将技能若没有特别说明就只能发动一次。与此类似的时机有每个阶段的开始时和结束时等,之后不再做强调。

能发动的武将技能:【洛神】、【凿险】、【观星】、【志继】、【若愚】、【英魂】、【魂姿】、【拜印】。

回合开始阶段:原版在此时机发动的武将技能被提前到“回合开始阶段开始时”发动后,这个阶段暂时没有事情发生,通常可以直接进入下一时机。

回合开始阶段结束时:暂时没有作用。

回合开始阶段与判定阶段间:在每个阶段间通常也会存在一个过渡的时机,此类时机没有具体名称,只是一个“间隔的瞬间”。通常在此类“间隔”发动的武将技能,会使该角色跳过下一个或几个阶段。

能发动的武将技能:【神速】、【巧变】。

◆跳过判定阶段则判定区里的延时类锦囊牌继续置于判定区里,在角色下回合的判定阶段再进行判定结算。

判定阶段开始时:暂时没有作用。

判定阶段:角色须按置入判定区的倒序进行其判定区里的延时类锦囊牌的使用结算,即先结算最后置入判定区里的延时类锦囊牌。

判定阶段结束时:暂时没有作用。

判定阶段与摸牌阶段间:能发动的武将技能:【巧变】。

摸牌阶段开始时:角色进入摸牌阶段但还没有摸牌。

能发动放弃摸牌的武将技能:【突袭】、【再起】、【双雄】、【涉猎】。

摸牌阶段摸牌时:角色摸两张牌。

能发动影响摸牌数量的武将技能:【裸衣】、【英姿】、【好施】、【绝境】。

摸牌阶段结束时:能发动的武将技能:【七星】。

摸牌阶段与出牌阶段间:此时机能发动的武将技能通常会使角色跳过接下来的出牌阶段:【神速】、【巧变】、【放权】。

出牌阶段开始时:暂时没有作用。

出牌阶段:进行游戏的主要阶段,角色可以出牌且无数量限制,但必须遵守以下两条规则:(1)每个出牌阶段仅限使用一次【杀】;(2)一名角色的判定区里同名的延时类锦囊牌只能放置一张。

在此阶段若不处于任何事件的结算中,能发动的武器技能:【诸葛连弩】;可以发动的武将技能:【强袭】、【驱虎】、【断粮】、【急袭】、【仁德】、【咆哮】、【连环】、【火计】、【挑衅】、【制衡】、【奇袭】、【苦肉】、【反间】、【国色】、【结姻】、【天义】、【缔盟】、【制霸】、【直谏】、【青囊】、【离间】、【黄天】、【乱击】、【乱武】、【攻心】、【业炎】、【无前】、【神愤】、【极略(制衡)】、【极略(完杀)】。

◆旧版中,通常在出牌阶段只能发动一次的技能会写“每回合限一次”,而在新版中改为了“每阶段限一次”。可能会有玩家提出疑问:如果改为每阶段限一次,那一名角色的回合有六个阶段,是否最多可以发动六次?回答:因为此类技能的限制条件已经在技能描述的开始时写明是“出牌阶段”,所以只有“出牌阶段”这一个阶段可以发动技能,“每阶段限一次”也仅仅限制了“出牌阶段”这一个阶段,和其他阶段没有关系。简单地说,可以理解为“每个出牌阶段限一次”。

出牌阶段结束时:角色不想使用或无法使用牌时,便进入此时机,暂时没有作用。

出牌阶段与弃牌阶段间:此时机能发动的武将技能通常会使角色跳过接下来的弃牌阶段:【巧变】、【克己】。

弃牌阶段开始时:暂时没有作用。

弃牌阶段:检查角色的手牌数是否超出角色的手牌上限(角色的手牌上限等于角色当前的体力值),若超出须弃置一张手牌。如此反复,直到检查其手牌数等于其手牌上限为止。

弃置的手牌置入弃牌堆后能发动的武将技能:【琴音】、【忍戒】。

弃牌阶段结束时:一旦进入此时机,表示角色的手牌数已不超过手牌上限,但也有可能会有武将技能使该角色获得手牌从而超过手牌上限。即便如此,该角色也无须再弃置手牌。

能发动的武将技能:【固政】。

弃牌阶段与回合结束阶段间:暂时没有作用。

回合结束阶段开始时:同“回合开始阶段开始时”,旧版中所有“回合结束阶段”触发的武将技能均在新版统一成在“回合结束阶段开始时”触发,避免“在一个阶段能否多次发动技能”的疑问出现。

能发动的武将技能:【据守】、【闭月】、【崩坏】、【狂风】、【大雾】。

回合结束阶段:暂时没有作用。

回合结束阶段结束时:暂时没有作用。

回合结束时:该角色的回合所有阶段均执行完毕,回合即将结束。另外,如果刘禅之前已经发动【放权】,在此时机可以弃置一张手牌令一名其他角色进行一个额外的回合。

回合结束后:该角色的回合已经结束,描述中带有“在你的回合”字样的技能,技能效果从此时机起消失,发动条件从此时机起不满足;描述中带有“你的回合外”字样的技能,技能效果从此时机起执行,发动条件从此时机起满足。

能发动的武将技能:【化身】、【连破】。另外,在此时机还应确认下一个行动的角色,通常是刚刚结束回合的角色的下家,但如果有类似【放权】的技能发动,下一个进行回合的角色会改为【放权】的目标。此时机过后,便是下一名角色的“回合开始前”。

附:

角色在自己的回合死亡后,其回合结束。该结算的事件全部结算完毕后(此时不属于任何角色的回合),下一个行动的角色的回合才会开始。

2.结算流程

(1)三国杀的结算原则

①首先是插入优先原则,即所有结算都是事件在合理的时机插入发生后所进行的处理过程,因此凡是插入发生的事件都优先结算,即后发生的事件先结算。

♦在执行发动技能的消耗或部分效果时,出现发动其他技能的时机,则该技能的使用事件可以插入结算,然后再继续进行原技能的使用结算。

②其次是逆时针方向原则,即同一张牌、同一个技能或同一个事件对多个目标进行结算时(如发动【方天画戟】对三个目标使用【杀】、群体锦囊牌、改判、【护驾】、【激将】、【蛊惑】、连环传导伤害等)以及同一个时机多个角色可以发动技能时,都应从当前正进行回合的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进行结算或响应。

♦当前正进行回合的角色回合结束后,此时不属于任何角色的回合,在即将进行的回合开始前继续进行结算的事件,应从该角色的下家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进行结算或响应。

♦主公技是主公的技能,但是【颂威】、【制霸】、【黄天】、【暴虐】是由相应势力的非主公角色来发动的。

♦角色在某时机轮到其发动技能进行响应时,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只能发动一次,一旦选择不发动,则不能再于此次结算中进行响应。

③最后是武将技能优先原则,即对于一名角色来说,同一时机能发动的技能应先发动武将技能,后发动装备技能。

♦一名角色在同一时机可以发动多个武将技能时,由其本人决定发动顺序。

(2)常规技能一般由六个要素组成

目前的技能中,使用最方便的自然是状态类技能(如【+1坐骑】、【空城】、【帷幕】)、取消限制类技能(如【诸葛连弩】、【方天画戟】、【奇才】)和转换类技能(如【倾国】、【武圣】、【急救】)。前两者无须主动发动,满足条件自然生效,可以对某些牌或技能的使用产生影响,后者是当你声明使用或打出牌时即发动。

其他复杂的技能一般都由六个要素组成,首先最简单的要素是技能的类型(主公技、锁定技、限定技、觉醒技等)。其他五个要素条件、时机、消耗(通常为弃牌、跳过阶段、进行一次判定等)、目标、效果是技能的核心部分,即先检测发动技能的条件是否满足,如果满足,角色可以在发动时机声明要使用的技能名,同时执行发动技能的消耗,并同时为这个技能选择目标,至此技能发动成功,须进行使用结算。

♦如果某事件的效果恰好与你发动技能的消耗相同,不能视为你执行了消耗。

♦角色只有在发动技能的时机自己和目标都存活(存在)时,才能发动技能。

♦技能发动成功进行使用结算必须依次执行各个能执行的非持续性的效果(持续性效果的处理见后文)。

♦角色在某时机发动的技能使其获得了一个触发新技能的机会,此时依然处于该时机,并且可以发动新技能。

♦一个技能产生的效果中,有部分甚至全部因为受到其他先产生(延时/持续性效果)的技能(或某些条件)影响而无法执行时,既不会妨碍该技能的正常发动,也不会妨碍其余部分效果的执行。正常执行完其所有的效果时该技能使用结算完毕。

附:

一张牌处于技能的结算过程中,并且在技能结算完毕前该牌还要进行规定的操作,那么在操作完毕前或技能结算完毕前,该牌被角色获得时不可以混入手牌,须单独背面朝上放置。

附:

武器或武将技能的使用结算过程中,相关武器牌失去或角色死亡时,视不同情况处理:

①效果来自非持续性武器或武将技能时:只有在发动时机该武器牌或角色依然存在,才能发动。一旦已经发动,即使该武器牌失去或该角色死亡,其技能的效果也不会消失。

②效果来自持续性武器或武将技能时:持续性武器技能如【青釭剑】的持续时间很特殊,于【青釭剑】的案例中详述,此处不讨论。效果为持续性的武将技能包括【裸衣】、【完杀】、【狂风】、【大雾】、【无前】等,在发动技能的角色死亡后,技能效果是否消失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该技能的效果持续时间的描述与发动技能的角色有关,则该技能的效果消失;如果该技能的效果持续时间的描述与发动技能的角色无关,则该技能的效果不会消失。

(3)锁定技

锁定技与发动优先级、执行效果的优先级没有任何关系。

锁定技分为两种:

①在符合条件时持久生效的技能。该类技能是不需要触发的,因此并没有发动时机,只是表示角色当前的某种状态,如【空城】、【马术】等。

♦该类技能在合理的时机才会执行效果。

②在发动时机强制发动的技能。该类技能的触发有两个条件:一是发动时机满足发动的条件;二是不会受到其他已经生效的技能效果(无论是否为锁定技)的影响而限制其触发。

♦该类技能在合理的时机才会触发,并不会优先触发,提前触发即使满足部分发动条件也不能触发。

♦该类技能与非锁定技一样,一旦触发则必须依次执行各个可以执行的效果。如果其产生的效果中有部分因为受到其他已经生效的技能效果(无论是否为锁定技)或某些条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也不会妨碍其余部分效果的执行,正常执行完其余部分的效果时该技能使用结算完毕。

(4)使用事件的结算流程

使用一张基本牌/非延时类锦囊牌的方法是在合理的时机声明你要使用的牌名,并为该牌选择合法的目标(即能通过使用牌的合法性检测的目标),然后该牌处于等待结算的状态,最后在结算完毕后置入弃牌堆。

♦你在检测时该牌视为已经处于等待结算的状态(其实仍是你的手牌),只有目标合法你才能使用该牌,该牌才处于等待结算的状态。

使用一张延时类锦囊牌的方法是在合理的时机声明你要使用的牌名,并为该牌选择合法的目标(即能通过使用牌的合法性检测的目标),然后将它置入目标角色的判定区,在目标角色下回合的判定阶段进行使用结算,最后在结算完毕后置入弃牌堆。

使用装备牌不需要进行使用结算。你不需要为该牌选择目标,只需将它置入装备区即可。装备牌的效果是持续性的,使用后不置入弃牌堆。

♦使用装备牌和使用装备技能是两个概念,装备牌只有置入你的装备区,你才能使用该装备的技能,技能的使用结算完毕后该装备牌不置入弃牌堆。

使用一个非锁定技的方法是在合理的时机声明你要使用的技能名,同时执行发动技能的消耗并为该技能选择合法的目标(有些技能无须选择目标),最后等待结算。

附:使用基本牌和锦囊牌的结算流程

使用结算前有:

选择目标时、选择目标后、指定/成为目标时、指定/成为目标后4个时机。

①选择目标时:你须选择能通过使用该牌的合法性检测的目标。

能发动的技能依次为:(使用【杀】)

a.武将技能:发动【天义】获得的技能。

b.装备技能:【方天画戟】。

  • ◆合法性检测包括使用距离和使用目标两部分的检测。
  • 对使用距离的合法性会产生影响的技能:(使用【杀】)【青龙偃月刀】、【+1坐骑】、【-1坐骑】、【神速】、【屯田】、【马术】、发动【天义】获得的技能、【武神】、【飞影】;(使用锦囊牌)【+1坐骑】、【-1坐骑】、【断粮】、【屯田】、【马术】、【奇才】、【飞影】。
  • 对使用目标的合法性会产生影响的技能:(使用【杀】)【空城】;(使用锦囊牌)【空城】、【马术】、【奇才】、【谦逊】、【红颜】、【离间】、【帷幕】;(使用【闪】)【铁骑】、【烈弓】。

②选择目标后:该牌处于等待结算的状态。

能发动的技能:

(使用【闪】)【雷击】;

(使用非延时类锦囊牌)【集智】、【无谋】、【极略(集智)】;

(使用任意牌)【屯田】、【连营】。

  • ◆对于延时类锦囊牌来说,选择目标后你将它置入目标角色的判定区。

③指定/成为目标时:目标有可能改变。

能发动的技能:(使用【杀】)【享乐】、【流离】。

④指定/成为目标后:目标确定,不会再改变。

能发动的技能依次为:(使用【杀】)

a.武将技能:【铁骑】、【烈弓】、【激昂】、【无双】的第一项效果、【肉林】。

b.装备技能:【青釭剑】、【雌雄双股剑】;

(使用锦囊牌)【祸首】的第二项效果,【激昂】、【无双】的第二项效果。

  • ◆一张牌的使用目标如果为多个,则在使用结算前的处理步骤都是所有目标角色处理完一个时机再进入下一个时机,而使用结算中的处理步骤都是一个目标角色处理完所有时机再对下一个角色进行处理。
  • ◆注意区分“成为一张【杀】的目标”和“成为【杀】(结算一次)的目标”。

至此使用结算开始,首先须检测该牌对目标的有效性。会产生影响的技能:(使用【杀】)【青釭剑】、【朱雀羽扇】、【仁王盾】、【藤甲】的第一项效果、【享乐】、【红颜】、【无前】;(使用锦囊牌)【藤甲】的第一项效果、【祸首】的第一项效果、【巨象】的第一项效果、【无前】。如果该牌无效,则中止结算,使用结算完毕;如果该牌有效,则继续进行结算。

  • ◆你使用的牌对角色无效,但你依然可以选择该角色为使用目标。

使用结算中有:生效前、生效后两个时机。

①生效前:目标可以对该牌进行响应。

可以进行响应的牌/技能依次为:(使用【杀】)首先是发动【八卦阵】的时机,其次是发动【护驾】的时机,再次是发动【蛊惑】的时机,最后是使用【闪】或发动【倾国】、【龙胆】、【龙魂】的时机;(使用锦囊牌)首先是发动【蛊惑】的时机,其次是使用【无懈可击】或发动【看破】、【蛊惑】、【龙魂】的时机。

会产生影响的技能:(使用【杀】)【青釭剑】、【无双】的第一项效果、【肉林】、【无前】。

  • ◆对于延时类锦囊牌来说,“生效前”这个时机即翻开判定牌前。若未被【无懈可击】抵消,则生效。
  • ◆如果该牌的效果被抵消,则该牌的使用结算完毕;如果该牌的效果没有被抵消,此时会触发的技能有【绝情】。

②生效后:执行该牌的效果。

  • 1、基本牌生效后能发动的技能依次为:(使用【闪】)a.武将技能:【猛进】。b.装备技能:【贯石斧】、【青龙偃月刀】;(使用【桃】)【救援】。
  • 2、非延时类锦囊牌生效后可以进行响应的牌/技能依次为:(使用【决斗】、【南蛮入侵】)首先是发动【激将】的时机,其次是发动【蛊惑】的时机,最后是打出【杀】或发动【丈八蛇矛】、【激将】、【武圣】、【龙胆】、【龙魂】的时机;(使用【万箭齐发】)首先是发动【八卦阵】的时机,其次是发动【护驾】的时机,再次是发动【蛊惑】的时机,最后是打出【闪】或发动【倾国】、【龙胆】、【龙魂】的时机。
  • 会产生影响的技能:(使用【决斗】/【南蛮入侵】)【无双】的第二项效果、【武神】、【无前】;(使用【万箭齐发】)【无前】。
  • 3、延时类锦囊牌生效后执行该锦囊牌的效果即先进行判定结算,再根据判定结果执行后续效果。在此过程中,在判定牌生效后判定结果确定,判定结算完毕,判定牌置入弃牌堆,执行后续效果后,该锦囊牌的使用结算完毕,该锦囊牌置入弃牌堆。

该牌的效果执行完毕后,使用结算完毕,该牌置入弃牌堆(【闪电】不会被置入弃牌堆,而是移至下家的判定区里),在置入弃牌堆时能发动的技能:(使用【南蛮入侵】)【巨象】的第二项效果。

♦执行该牌的效果如果发生伤害事件则插入进行伤害结算。如果该伤害触发连环,则等所有因连环引发的伤害结算全部完毕后,才继续进行该牌的使用结算。

附:

对于使用结算来说,只要结算开始,就必须按正常流程进行。若参与结算的牌发生变化或相关角色死亡不影响流程中的操作,则正常结算。只有当轮到角色做某种动作对该事件进行响应时,该角色已经死亡或无法操作相关的牌,结算才中止。

附:

使用结算尚未完毕的牌,其牌面的所有信息在选择目标时已经确定,不会发生变化,直到结算完毕或被角色获得才会恢复牌面原本的信息。

(5)判定事件的结算流程

判定结算中有:判定牌生效前、判定牌生效后两个时机。

①判定牌生效前:翻开判定牌,该牌有可能被修改。

能发动的技能:【鬼才】、【鬼道】、【极略(鬼才)】。

会产生影响的技能:【红颜】。

②判定牌生效后:判定结果确定。

能发动的技能:【天妒】、【颂威】。

会产生影响的技能:【红颜】。

至此判定结算完毕,将判定牌置入弃牌堆。

(6)伤害事件的结算流程

♦在伤害事件发生前已经对伤害值进行修正的牌:【酒】。

♦在使用牌指定目标后,会改变伤害来源的武将技能:【祸首】。

伤害结算开始时,先执行场景类技能的效果。场景类技能:【狂风】、【大雾】。其中【狂风】对伤害值进行修正,【大雾】防止伤害则伤害结算完毕。

伤害结算中有造成伤害时、受到伤害时、扣减体力时、扣减体力后、造成伤害后、受到伤害后6个时机。

①造成伤害时能发动的技能:【寒冰剑】、【古锭刀】、【麒麟弓】。

②受到伤害时能发动的技能依次为:a.武将技能:【天香】。b.装备技能:【藤甲】的第二项效果、【白银狮子】的第一项效果。

其中【寒冰剑】、【天香】一旦发动则防止伤害,伤害结算完毕。因发动【天香】而产生新的伤害事件,则开始进行新的伤害结算。(但是此时能防止该伤害的技能只有【大雾】了)

如果没有防止伤害,则须计算伤害值。此时守方受到的伤害值确定。守方按照最终的伤害值扣减体力。会对伤害值产生影响的牌/技能:【酒】、【青釭剑】、【古锭刀】、【朱雀羽扇】、【藤甲】的第二项效果、【白银狮子】、【裸衣】、【狂风】、【无前】。(守方装备【白银狮子】时,除非攻方装备【青釭剑】或神吕布对守方发动【陷阵】/【无前】,否则无论之前受到多少技能的影响,最终会触发【白银狮子】并执行第一项效果,伤害值变为1点。)

③扣减体力时能发动的技能:【不屈】。

④扣减体力后须进行检测:守方受到属性伤害须检测是否处于连环状态(如果处于连环状态,则重置其武将牌)、检测是否会触发【狂骨】(魏延与守方的距离是否为1以内)、检测是否可以发动【暴虐】(攻方是否为群雄势力武将)。

然后:a.守方进入濒死状态,则插入进行濒死结算:

Ⅰ守方死亡,濒死结算完毕。守方在死亡时首先亮出身份牌,检测是否满足游戏结束的条件,如果不满足则继续进行游戏,能发动的技能有:【行殇】、【断肠】、发动【武魂】执行第二项效果。此外还须进行检测:检测是否可以发动【连破】(此时是否为非死亡角色的角色回合),然后弃置其区域里所有的牌(若其有将游戏牌移出游戏的技能,则将所有被其移出游戏的牌置入弃牌堆),接着根据伤害来源执行奖惩(主公杀死忠臣须弃置所有牌,任何角色杀死反贼须摸三张牌)。最后在守方死亡后继续进行伤害结算,进入下一个时机“造成伤害后”。

Ⅱ守方被挽救,进入下一个时机“造成伤害后”。

b.守方未进入濒死状态,进入下一个时机“造成伤害后”。

⑤造成伤害后能发动的技能:【狂骨】、【烈刃】、【暴虐】、【狂暴】。

⑥受到伤害后能发动的技能:【奸雄】、【反馈】、【刚烈】、【遗计】、【节命】、【放逐】、【新生】、【悲歌】、发动【武魂】执行第一项效果、【归心】、【狂暴】、【忍戒】、【极略(放逐)】。

至此伤害结算完毕,守方如果存活可以执行的技能效果有:执行【天香】摸牌的效果。如果守方是处于连环状态时受到属性伤害,无论是否死亡都会触发连环,然后进行新的伤害事件的结算。

附:

技能A的表述为“每当你使用【杀】对目标角色造成一次伤害”,技能B的表述为“你每使用【杀】造成一次伤害”,两者的区别为:技能A只能对该【杀】当前进行的使用结算的目标角色发动,技能B可以对每一名受到该【杀】造成的伤害的角色发动。

(7)濒死事件的结算流程

从当前正进行回合的角色开始,按逆时针方向依次进行响应,决定是否对处于濒死状态的角色A使用【桃】(轮到A进行响应时可以对自己使用【桃】或【酒】,A为庞统可以发动【涅槃】)进行响应:直到A回复至1点体力为止,A存活,濒死结算完毕;如果最后一个进行响应的角色响应完毕后A没有回复至1点体力,则A死亡,濒死结算完毕。

可以进行响应的牌/技能:【桃】、【酒】、【涅槃】、【急救】、【蛊惑】、【酒池】、【龙魂】。

会产生影响的技能:【救援】、【完杀】。

附1:

濒死结算中每名角色只有一次机会决定是否使用【桃】。(一名角色轮到其进行响应时可以连续使用多张【桃】,轮到濒死角色进行响应时可以对自己连续使用多张【桃】或【酒】)

附2:

进行濒死结算时发生新的濒死事件,先结算新的濒死事件,之前进行的濒死结算中止,处于濒死状态的角色其濒死状态也中止,须等新的濒死事件结算完毕后再继续进行之前的濒死结算,其濒死状态才会恢复。也就是说,在同一时机不可能有两名以上的角色同时“处于濒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