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的事业,无论如何,是不能普遍的(救济事业之量,决不能等于社会上需要救济之量,这是有其理论上的根据的。因为救济人者,必先自觉有余,然后能斥其所余以救济人。然救济人者的生活程度,必高于所救济的人,因而...